中共石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拨付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以往学期漏报对象
补助资金的通知(第四批)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现对以往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应补未补的学生进行补报补助。经帮扶干部入户核实,村申报,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刘能等6名学生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以往学期漏报对象。现按《江西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和《关于调整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周期的通知》(赣乡振函〔2023〕13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拨付各有关乡(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以往学期漏报对象补助资金共计2.55万元。补助资金拨付至受助学生社保卡账户。该笔资金从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
附件:石城县拨付各有关乡(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以往学期漏报对象补助资金花名册
石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