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县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受理监督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范围取水,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或清理的;
2.未按规定安装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已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或计量设施未定期校准,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
3.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 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或者应逐步停止取用地下水而未停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本次整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受理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排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请向石城县水利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石城县水利局水政执法稽查大队 0797-571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