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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龙潭下灌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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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龙潭下灌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石城县龙潭下灌区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城县龙潭下灌区项目

2、建设单位:石城县水利局

3、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龙潭下灌区位于石城县北部,地处琴江支流石田河流域,是一座以龙潭下水库(规划)、大昌坝水库、耸岗水库为主要水源点串并联石田河流域内32座水陂、4座山塘的中型灌区。灌区现状灌溉面积0.92万亩,规划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1万亩),属于中型灌区,受益小松镇、琴江镇2个乡镇下辖11个行政村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水陂3座(其中拆除重建2座,加高加固1座);(2)管灌工程:管网1条,总长6.323km。(3)渠灌工程:渠道20条,总长24.512km,其中衬砌加固20.583km,清淤3.396km。(4)渠系建筑物工程:渡槽2座,φ600过路涵管31处,φ800过路涵管5处,φ1000过路涵管9处。另拟配套建设实现骨干工程以上全面覆盖的信息化工程。

4、投资估算:工程投资估算3904.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56.5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3.97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931.8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49.17万元,独立费用611.85万元,基本预备费342.33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77.4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7.2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3.69万元。

5、项目建设期: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第一年8月初开工,第二年7月底竣工。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

2、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有何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的可能产生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4、您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有关本项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联系单位

1评估主体:石城县水利局

   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76

联系方式:15070708315   吴先生

   a5713892@163.com

2、编制单位: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398号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31#地块

联系方式:18779805026  陶先生

   箱: 878709887@qq.com

                            石城县水利局

                         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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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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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石城县龙潭下灌区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城县龙潭下灌区项目

2、建设单位:石城县水利局

3、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龙潭下灌区位于石城县北部,地处琴江支流石田河流域,是一座以龙潭下水库(规划)、大昌坝水库、耸岗水库为主要水源点串并联石田河流域内32座水陂、4座山塘的中型灌区。灌区现状灌溉面积0.92万亩,规划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1万亩),属于中型灌区,受益小松镇、琴江镇2个乡镇下辖11个行政村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水陂3座(其中拆除重建2座,加高加固1座);(2)管灌工程:管网1条,总长6.323km。(3)渠灌工程:渠道20条,总长24.512km,其中衬砌加固20.583km,清淤3.396km。(4)渠系建筑物工程:渡槽2座,φ600过路涵管31处,φ800过路涵管5处,φ1000过路涵管9处。另拟配套建设实现骨干工程以上全面覆盖的信息化工程。

4、投资估算:工程投资估算3904.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56.5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3.97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931.8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49.17万元,独立费用611.85万元,基本预备费342.33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77.4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7.2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3.69万元。

5、项目建设期: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第一年8月初开工,第二年7月底竣工。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

2、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安全等方面有何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的可能产生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4、您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有关本项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联系单位

1评估主体:石城县水利局

   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76

联系方式:15070708315   吴先生

   a5713892@163.com

2、编制单位: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398号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31#地块

联系方式:18779805026  陶先生

   箱: 878709887@qq.com

                            石城县水利局

                         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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