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水利局办公室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利行业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统计工作;编制预决算,指导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承担本单位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廖金水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892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76号水利局
(二) 水资源保护与节水事务股
主要职责:接受水利局委托授权,履行局机关河长制工作股、水资源股及水保监测监督管理股行政职能。
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落实县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当好县总河长、河长的参谋助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乡镇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辖区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负责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监测预报、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调查;开展生产建设活动、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核查、实施效果评估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生产建设活动遥感监管等信息化监管工作,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情况调查及效益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工作和水土保持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技术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公报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智慧水利事务建设。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廖东阳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892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76号水利局
(三) 工程建设管理事务股
主要职责:接受水利局委托授权,履行局机关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水利水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利水保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及水利体制改革等相关行政职能。
负责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承担管理全县农村“四荒”资源开发治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治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负责水利水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中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承担局机关、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邹林甫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892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76号水利局
(四) 河湖水库堤防保护与防汛保障事务股
主要职责:接受水利局委托授权,履行防汛抗旱及河湖水库标准化管理、主要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水库移民工作等行政职能。
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水文等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服务和防汛抗旱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
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库容10万m³以上)、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主要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与保护、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主要江河干堤、病险水库、重点山塘、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合规性审查工作。
承担局机关、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张 腾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892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76号水利局
(五) 农村水利水电事务股
主要职责:接受水利局委托授权,履行农村小水电管理和监督(含对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等行政职能。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承担局机关、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彭云峰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892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76号水利局
(六) 水政执法稽查大队
主要职责:接受水利局授权委托,负责水利、水保执法职能,承担以县水利局名义统一行使县域内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
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县域内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及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水利水保普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水资源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承担局机关、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王桂芳 职务:大队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03608
办公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247号水保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