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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石城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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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队、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2024赣州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交字〔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石城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326


2024年石城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4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加强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绿色转型和减污降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完成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1.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大力推动铁运行业发展,推动出台支持货物运输“公转铁”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实现铁路货运量较2023年有所提升。〔责任股室:运管站

2.按照职责分工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强化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检查,强化源头环节货物装载监管,防止违法超载车辆出货运场站物流园区上路行驶。全年道路运输超限率控制在1%以内。〔责任股室:治超办、执法一中队

3.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研究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强指导,积极推进适箱货物“散改集”运输。〔责任股室:运管站

4.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作用,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现2024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保持在90%以上,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股室:运管站

(二)持续深化旅游船舶污染治理

5.全面推进旅游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强化旅游船舶水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旅游船舶防污水平提升,对直接通往舷外的污水排放管路、阀门采取铅封、盲断等封闭措施,全面实行“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治理模式。〔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6.推进旅游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常态化运行。持续推进完善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应用旅游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电子化,促成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旅游船舶和码头水污染物“接收一转运一处置”全过程衔接和闭环监管;进一步加强封闭水域船舶污染物管控,强化人工上岸一接收—转运一处置的方式,基本消除旅游船舶垃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7.不断提升公路工程环保水平。将全面落实公路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扬尘治理等作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内容并纳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强化指导和督促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抓牢抓实施工扬尘管控,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弃土废渣优化利用和防止水土流失临时措施的落实,完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以及驻地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责任股室:建设站、执法二中队

8.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扬尘整治。深入开展普通公路路政执法“净路”专项行动,提升干线公路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强化沿路抛洒、带泥上路等源头管控,合理加大清扫频次,确保清扫效果,降低公路扬尘。〔责任股室:养护站、执法一中队

9.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督导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严格管控运输环节,减少重型车辆运输,大气污染过程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工地雾炮、洒水和高杆喷雾设施常态开启,增加清扫频次,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施工。〔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治超办、建设站、养护站

(四)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0.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强化营运货车污染防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强化运营货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配合交警大队路检路查,牵头制定开展重点运输企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入户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检比例达到本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20%。〔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11.强化臭氧常态化管控。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汽车维修企业涉VOCs排放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12.配合实施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场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参与全面排查禁行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及工业企业非道路机械使用情况。〔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

13.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督导帮扶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巩固中央、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办公厅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回访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要求。〔责任股室:建设站、养护站、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治超办

14.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问题。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是否合规、道路运输扬尘是否管控到位、旅游船舶污染防治是否到位、历年信访举报及上级交办的事项是否整改等问题。〔责任股室:建设站、养护站、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治超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落实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落实,股、队、中心对照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严格做好落实,有序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

建立交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协调调度作用,成员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做到密切配合,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合作、合力攻坚的工作态势,确保交通运输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联合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合行动,协调生态环境、交警大队、城管、住建等部门依法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推动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惩戒。

强化问题处置

股、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涉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和舆情回应,认真梳理分析生态环境信访难题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办理和处置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推动信访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将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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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9

股、队、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2024赣州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交字〔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石城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326


2024年石城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4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加强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绿色转型和减污降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完成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1.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大力推动铁运行业发展,推动出台支持货物运输“公转铁”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提高铁路运输比重,实现铁路货运量较2023年有所提升。〔责任股室:运管站

2.按照职责分工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强化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检查,强化源头环节货物装载监管,防止违法超载车辆出货运场站物流园区上路行驶。全年道路运输超限率控制在1%以内。〔责任股室:治超办、执法一中队

3.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研究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强指导,积极推进适箱货物“散改集”运输。〔责任股室:运管站

4.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作用,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现2024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保持在90%以上,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股室:运管站

(二)持续深化旅游船舶污染治理

5.全面推进旅游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强化旅游船舶水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旅游船舶防污水平提升,对直接通往舷外的污水排放管路、阀门采取铅封、盲断等封闭措施,全面实行“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治理模式。〔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6.推进旅游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常态化运行。持续推进完善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应用旅游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电子化,促成旅游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旅游船舶和码头水污染物“接收一转运一处置”全过程衔接和闭环监管;进一步加强封闭水域船舶污染物管控,强化人工上岸一接收—转运一处置的方式,基本消除旅游船舶垃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7.不断提升公路工程环保水平。将全面落实公路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扬尘治理等作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内容并纳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强化指导和督促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抓牢抓实施工扬尘管控,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弃土废渣优化利用和防止水土流失临时措施的落实,完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以及驻地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责任股室:建设站、执法二中队

8.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扬尘整治。深入开展普通公路路政执法“净路”专项行动,提升干线公路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强化沿路抛洒、带泥上路等源头管控,合理加大清扫频次,确保清扫效果,降低公路扬尘。〔责任股室:养护站、执法一中队

9.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督导力度,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严格管控运输环节,减少重型车辆运输,大气污染过程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工地雾炮、洒水和高杆喷雾设施常态开启,增加清扫频次,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施工。〔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治超办、建设站、养护站

(四)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10.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强化营运货车污染防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强化运营货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配合交警大队路检路查,牵头制定开展重点运输企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入户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检比例达到本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20%。〔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11.强化臭氧常态化管控。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汽车维修企业涉VOCs排放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12.配合实施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场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参与全面排查禁行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及工业企业非道路机械使用情况。〔责任股室:执法一中队

(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

13.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督导帮扶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巩固中央、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办公厅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回访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要求。〔责任股室:建设站、养护站、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治超办

14.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问题。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是否合规、道路运输扬尘是否管控到位、旅游船舶污染防治是否到位、历年信访举报及上级交办的事项是否整改等问题。〔责任股室:建设站、养护站、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治超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入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落实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落实,股、队、中心对照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严格做好落实,有序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

建立交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协调调度作用,成员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做到密切配合,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合作、合力攻坚的工作态势,确保交通运输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联合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合行动,协调生态环境、交警大队、城管、住建等部门依法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推动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惩戒。

强化问题处置

股、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涉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和舆情回应,认真梳理分析生态环境信访难题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办理和处置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推动信访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将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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