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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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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本级 |
事业单位 |
车辆通行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 |
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一类车客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0.45元/公里;二类客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0.8元/公里;三类客车(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1.15元/公里;四类客车(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1.5元/公里。 3、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二桥)专项作业车车(轴)型分类及收费标准:一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为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0.45元/公里;二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为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0.947元/公里;三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为3轴)1.456元/公里;四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为4轴)1.911元/公里;五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为5轴)2.071元/公里;六类专项作业车(总轴数大于等于6轴)2.432元/公里。 |
省交通运输、省价格主管部门 |
赣交财务字〔2019〕93号赣交财务字〔2020〕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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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本级 |
事业单位 |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拖车使用 |
一类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7座及以下(含7座)客车,1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10元/公里;二类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8座至19座(含19座)客车,2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15元/公里;三类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座至39座(含39座)客车,3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20元/公里;四类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以上客车,4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25元/公里;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5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30元/公里;作业路程在10公里以内的(含10公里)只能收取相应的基价,作业路程超过10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1公里作业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赣发改收费〔2013〕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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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使用 |
一类车,1800元/每趟次;二类车,2000元/每趟次;三类车,2500元/每趟次;四类车,3000元/每趟次;五类车,按实际使用吊车吨位计费,200元/吨。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赣发改收费〔2013〕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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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 |
1.客运代理费:客票运费总额6%-10%。 4.行包计费: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每张全票(含优待票)免费10千克,每张儿童票免费携带5千克。旅客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的,超过部分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的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旅客随车同行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公里运费按0.35元折算,每张行包运单费用起码计费单位为1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人不随车的行包运费由承、托运双方商定。 |
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 |
赣发改价调〔2018〕906号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赣市发改价格字〔2019〕7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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