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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和《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法〔2022〕1号),《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已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

严格执行备案规范管理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坚决杜绝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因素需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和调整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

厅政务服务办会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事项明确备案条件、设定依据、备案流程、办理时限以及备案材料空白样表和示例范本等要素,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行政备案实施部门要严格遵照公开的办事指南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备案条件、备案材料,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备案。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行政备案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备案部门在备案前不得限制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

三、建立完善协同机制

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统一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以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事项易办快办。充分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四、加强行政备案监管

《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相关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备案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备案实施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备案实施的监管和业务指导,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对清单外随意设置备案事项、限制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江西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案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游艇俱乐部备案审查

省交通运输厅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2

收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江西省公路条例》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暨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交财审字〔2012〕24号)


3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

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6

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7

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8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21〕6号)


9

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经营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10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1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的备案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12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13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4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变更、暂停或终止备案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15

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水域交通安全的作业备案

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1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7

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8

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公路条例》


19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21

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1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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