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2〕4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9条,主要通过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主要类别包括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概况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运用结果、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本局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考核要求,不断完善网站内容,提升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做到网站安全预警性管理和日常性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失密泄密等网站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证政府网站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对本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社会评议(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无收到群众异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责任追究问题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工作队伍较弱,人员配置较少;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政策解读较慢,解读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