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2〕4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7条,主要通过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要;主要类别包括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概况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运用结果、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本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关职能股室积极行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平台建设,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新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示工作动态等,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对于上传网站的信息,须经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监督电话。针对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活动,积极查漏补缺,摸排整改,及时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上传内容不够全面,信息质量需要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意识需要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将信息公开等内容纳入单位考核,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信息上传质量和数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制定信息公开任务清单,及时公开信息目录,确保目录内容与网站信息内容一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提升门户网站形象;三是提升网站建设质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多样化做好网站信息宣传工作,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保证页面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