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眼未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维护好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年来,石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职能,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断规范矿产开发管理,在逐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有序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不断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筹集各级各类资金约0.26亿元,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个,修复面积28.18公顷,完成省下达修复任务的100%。通过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让荒山变良田,曾经满目疮痍、寸草不生的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
全面落实石城县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抓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确保生态修复面积保持净增态势。
一是抓矿山企业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严格要求各企业编制2024年度年度修复计划,明确修复地块及面积,截至目前各持证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5.97公顷,完成基金计提13.08万元。
二是抓动态巡查监管责任压实。严格监管执法,对矿山开展不定期动态巡查,要求矿山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同时与县水利、环保、应急管理、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强化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到位,全年累计开展联合检查6次。同时,明确项目后期管护人员,定期开展项目巡查,做好项目管护和动态监测,2024年度未发现越界越层开采问题,未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矿问题或转办涉矿信访件。
三是抓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对各专项行动督查反馈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同步建立整改进度的跟踪反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截至目前,2024年度全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反馈问题1个,2023年省环保督察组关注问题2个,举一反三发现问题2个,赣南专员办专项督察检查问题1个,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2024年度赣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2个,涉及矿山9个,已完成整改问题4个,目前正督促相关部门及矿山企业加紧落实整改工作。
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大力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让山体重披绿装、重展绿颜。一方面,承担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履行矿山治理复绿义务,对全县2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了工程治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完成治理面积28.18公顷。完成系统销号21个,销号比例75%,剩余未销号矿山均为转型利用及自然恢复图斑。今年5月份,组织城投集团及监理单位开展了矿山全面巡查,发现管护不到位等问题10个,通过下发督办函、现场巡查督促整改等方式,要求城投集团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管护工作,提高治理成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大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对开展绿色矿山创建的企业,倒排工期,设定时间表和任务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全过程,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让企业健康、绿色、有序发展。2024年共创建绿色矿山1座,为石城县晶硅源实业有限公司奇石坳冶金用石英岩矿。目前该矿山已于2024年11月通过省级复核,已公示入库。一方面在“引进来”上下功夫,立足全县丰富的矿产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功签约中尼阿萤石精选项目,投资3亿元人民币;促成GW级钙钛矿晶硅叠层组件制造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约37.6亿元人民币。另一方面在“走出去”上争出彩,推进矿泉水开发立项,矿泉水勘察项目省矿产资源发展基金中心已立项批复,目前技术单位正根据工作要求开展勘察找水工作。推进现有矿区进行深部或全矿区勘察,石城县黄柏岭钾长石矿正在开展全区勘察工作。大力推进各基金项目及探矿权加快开展勘察工作,及时提交地质成果,石城县大畲矿区锡矿普查工作已完成,新增锡矿矿物量9000吨,预估产值超过15亿元。
逐绿而行,向绿而兴,乘绿而上。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矿山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向好,探索保护性开发,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发展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