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开始啦
我县企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年限条件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其他资格条件
1.申报人员应具备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最低学历要求,高校(教学)、高职(教学)、中职(教学)、党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新闻记者、新闻编辑最低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2.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3.根据《江西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赣人社字〔2022〕267号)要求,各职业高中、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师职称评聘不再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及其他系列职称评审。
4.申报人员需在职称申报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选择参保地,系统将自动链接参保信息。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县职称办核实其相关信息,报市职称办统一汇总后,经省职称办同意,组织申报。
5.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6.已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考核认定;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不组织考核认定。
7.如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要求与《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字〔2013〕30号)不符的,以最新的为准。
(三)业绩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第一批为2025年3月31日,第二批为2025年6月30日,第三批为2025年9月30日,第四批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均须使用系统。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均按照《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要求执行。
今年开始每季度开展一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第一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20日,第二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第三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第四批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各级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实名创建“领导审查”和“经办人审查”账号,且“领导审查”和“经办人审查”不能为同一人,如单位领导或经办人有调整的,应及时更改“领导审查”或“经办人审查”信息。申报人员不得以“领导审查”和“经办人审查”的身份审查本人的材料。
(二)申报单位在给申报人员创建申报账号时,申报人员的身份信息应与社保信息一致,身份证尾号有字母的要设置为大写字母,否则将无法链接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要扫描或拍摄原件上传;在申报单位工作之前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需在申报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其它”栏上传相关工作佐证材料。
(三)要按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1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审查职责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211号)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对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有明确要求的系列(专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审查职责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211号)明确的职责,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申报。
温馨提醒
供稿:人事股
一审:温尊敬
二审:刘舒瑞
三审:赖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