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石城县人社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人社领域政风行风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唱响“实诚人社”党建品牌,全面推动全县人社工作再上台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人社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任条件
(一)石城县常住户口居民或在本县工作满一年的暂住人员。
(二)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制度,无不良记录。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热心社会事业,公道正派,乐于奉献。
(五)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人社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具有较强的研判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依法履行监督员权利和义务,对人社系统工作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监督员会议等活动,及时建言献策。
(七)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监督工作的时间,较好完成监督任务。
工作职责
(一)学习、了解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人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收集、反馈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宣传人社领域的政策法规,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协助办理县人社局委托的其它监督事项。
(六)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政风行风监督员证》。
相关性质
政风行风监督属无报酬的志愿行为,监督员聘任期限壹年,到期不续聘,视为自行解聘。
聘任程序
政风行风监督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基层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先聘任。按照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组织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个人自愿或单位推荐报名,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申报表》递交至县人社局407办公室,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cxrsj5712309@163.com 。
(二)组织审核。县人社局根据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情况,对照聘任条件,结合工作需要,择优研究决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石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为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及工作牌)。
附件: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申报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申报表)
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稿:王志珍
一审:王志珍
二审:廖长生
三审:陈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