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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财政局关于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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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财政局

关于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县政府:

为全面总结并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17]5号)精神,现就我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发布:

一是通过石城政府网分主动、依申请公开发布各种财政政策、法规文件和工作等相关内容。

二是在县政府网首页 “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财政局”专栏,设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等细分栏目,依法及时公开更新有关内容。

三是积极向财政部、省财政厅网站,赣南日报等国家、省、市刊物投稿。

二、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及时的即定目标,2016年度先后在政府网和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679条,做到了财政工作阳光、透明操作;局机关股室2016年共向国家、省、市县上报信息 109篇(条),很好的对外宣传了我县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根据市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要点精神,我局在县信息公开平台财政信息公开专栏,以财政预算执行、月度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如《关于石城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月度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情况等信息按月在网上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在财政局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各单位公车油耗和维修费,我县很早开始定期在《赣南日报》报纸及石城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社会热点等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扩大审计公开力度。年内,通过县政务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保障房建设、存量资金、全部性政府资金等项目的审计进度、审计绩效,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动财政性资金透明、规范运行,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措施得力。2016年,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出台了信息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股室、办公室和乡镇财政所,要求各单位予以落实,年终严格兑现了奖惩,调动了干部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查调度。2016年定期不定期有分管领导牵头,督查调度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形成督查通报,营造了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形成了信息报送工作“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良性竞争局面。

(四)严格实行重大紧急信息归口把总和及时报送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和迟报、漏报紧急重大信息责任追究制度。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例此类信息迟报、漏报事故,信息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部分信息报送和网站更新不及时,上报信息质量不高,导致采用率偏低;信息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见成效的工作措施,实现信息工作人人有担子,个个争先进的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调度,抓出成效。实行定期调度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注重过程管理,确保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注重学习,提升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信息写作培训班,努力通过信息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上报信息质量。

2017228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石城县财政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数量

——

67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7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7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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