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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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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文〔20148                      签发人:李安民

关于本部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县政府:

为全面总结并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府办[2014]13号)精神,现就我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发布:

一是通过石城政府网分主动、依申请公开发布各种财政政策、法规文件和工作等相关内容。

二是在县政府网首页 “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财政局”专栏,设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等细分栏目,依法及时公开更新有关内容。

三是积极向财政部、省财政厅网站,赣南财政专题研究等国家、省、市刊物投稿。

二、取得的成效

一年来,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及时的即定目标,2013年度先后在政府网和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720条,做到了财政工作阳光、透明操作;局机关股室2013年共向国家、省、市上报信息 160多篇(条),其中向省财政厅和财政部网站上报信息60篇,用稿43篇,很好的对外宣传了我县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措施得力。2013年,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出台了信息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股室、办公室和乡镇财政所,要求各单位予以落实,年终严格兑现了奖惩,调动了干部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查调度。2013年定期不定期有分管领导牵头,督查调度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形成督查通报,营造了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形成了信息报送工作“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良性竞争局面。

(四)严格实行重大紧急信息归口把总和及时报送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和迟报、漏报紧急重大信息责任追究制度。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例此类信息迟报、漏报事故,信息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部分信息报送和网站更新不及时,上报信息质量不高,导致采用率偏低;信息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见成效的工作措施,实现信息工作人人有担子,个个争先进的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调度,抓出成效。实行定期调度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注重过程管理,确保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注重学习,提升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信息写作培训班,努力通过信息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上报信息质量。

   附:石城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石城县财政局

2014127

(联系人:李安民           联系电话:0797-5711226

主题词: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石城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2014127日印发


附件:

石城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温聪灵

联系电话:18979714691

填报日期:2014127

指标名称

单位

2013年度

同比增减(%)

一、主动公开数量

720

60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707

60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13

0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0

0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表

0

0

4、传真申请表

0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0

其中:办结数

0

0

到期未办结数

0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0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0

其他原因

0

0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0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0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0

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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