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并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407室(琴江镇东城南大道10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01148
邮 编:342700
邮 箱:sifaju5701148@126.com
县司法局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局机关、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外事工作、协调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预决算、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沈恩平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97-5701148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407室
(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主要承担的职责: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连文怡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183 7042 8101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302室
(三)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执法监督股主要承担的职责:承办县政府重要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县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雷良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18870789906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一楼接待室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局本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戒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温成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7180678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201室
(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法治宣传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黄佳鸿 职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19979760226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308室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者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钟建芳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15297760516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105室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年检、执业许可证颁发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县律师资格审查、考核、注册的审核呈报工作。
依据:《石城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66号)
股室负责人:赖东辉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0797-5791151
办公地址:石城县人社和司法业务大楼A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