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民政局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由石城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列举的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石城民政局网站(http://www.scxmz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秘书股联系(电话:5792280,电子邮箱:sc_mzjbgs@ganzhou.gov.cn)。
一、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职能股室积极行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我局坚持局长亲自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局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同时建立了局秘书股牵头,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信息公开会议制度。完善了信息采集与更新流程,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机制等。实现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信息目录和指南。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详细编制公开目录,并广泛征求各职能股室的意见和建设,完善了《石城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网站和民政局网站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做到了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秘书股)专人负责,将每月采集的信息在征求相关股室意见后,统一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由信息员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
(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局主要领导每月都会打开政府网站和民政局网站查询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信息员予以纠正,同时积极做好职能股室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及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已把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经常性的日常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截止到2013年底公开信息232条,比上年度增加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提高知晓率。主要是通过各种会议、《石城民政》、县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等载体公开民政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局信息公开都是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偏向;二是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工作还须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公开信息的质量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和审核所收集的民政信息,确保数量的基础上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民政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上咨询、办事、互动功能的发挥。始终围绕打造“阳光民政、法制民政、服务民政”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努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石城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