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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孤儿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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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民202339

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孤儿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城市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字〔2023〕2 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全县孤儿的身体健康,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的关心关爱,决定对全县孤儿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县社会散居孤儿。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18 日。

体检地点:石城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项目

十四岁以下儿童体检项目有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血尿常规,微量元素,乙肝六项,肝肾功能检查,肝胆胰脾双肾B超,胸片,测骨龄,心电图,心肺功能检查等,十四岁以上检查项目有身高,体重,血尿常规,微量元素,肝肾功能,血脂,肝胆胰脾B超,胸片,心电图。

四、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孤儿实行体检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乡镇(县城市社区)要本着“实事一定要办好”的原则,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孤儿的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2.各乡镇(县城市社区)要按照规定时间,通知本辖区内散居孤儿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认真负责地对本辖区体检孤儿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者参加孤儿体检,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统筹安排,做到体检与孤儿上学“两不误”,确保孤儿的教育活动正常进行。

石民字〔2023〕39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孤儿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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