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民字〔2022〕61号
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大检查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县社会福利院、县康养福利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县民政局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全县养老机构安全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10月18日至10月19日。
三、检查范围
全县18家养老机构。
四、人员安排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相关同志进行联合大检查(具体人员见附件1)。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安全、环境安全、防疫安全以及其他方面安全(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养老机构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民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真正做到安全面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排查整治目标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提升检查实效。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本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县民政局。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机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从严追究责任;对工作不严不实、失职失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石城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附件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检查表
石城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石城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员 |
10月18日上午 |
丰山乡敬老院、高田镇敬老院、木兰乡敬老院、小松敬老院、长天敬老院 |
熊惠竣,县消防大队参谋159 7973 8975; 陈康顺,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股干部19323807096; 刘斌,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股长18178988702; 钟鑫煜,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干部15932988557; 各乡镇派出所民警。 |
10月18日下午 |
县第三人民医院(康养福利中心)、琴江镇敬老院、观下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 |
|
10月19日上午 |
屏山镇敬老院、大由乡敬老院、龙岗乡敬老院、赣江源镇洋地敬老院、赣江源镇金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
10月19日下午 |
横江镇敬老院、珠坑乡敬老院、瑞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东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附件2:
石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