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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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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民字〔2021〕40号 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石民202140

石城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社区

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城市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赣民办字〔202137号)、《赣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赣市民办字〔202121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地推进“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切实为社区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现就我县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城乡社区协商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社区协商,是实现和维护好基层群众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汇聚各方力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有利于城乡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各乡镇、城市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6号)、《赣州市村级议事协商规程》(赣市民字〔202070号)、《石城县村级议事协商规程》(石社区字〔20202号)精神,把加强城乡社区协商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指导城乡社区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实践,使协商成为城乡社区处理公共事务最常态有效的方法和形式,成为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重要途径,通过协商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协商机制,搭建协商平台。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各村(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协商有效形式,强化党建引领,形成乡镇、城市社区党委政府指导,村(居)委会党组织牵头召集,驻地单位、“两代表一委员”、物业、居民代表及利益相关方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村(居)民理事会、民主恳谈会、社区听证会等形式,拓宽协商平台。健全议事协商制度,制定协商规则,规范协商流程。围绕协商什么、谁来协商、如何协商、协商结果落实与效果评估等环节,形成协商的闭环流程。借助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协商方式,畅通群众的需求申诉、意见发表、协商参与、结果监督等渠道,努力凝聚协商合力。南昌市西湖区探索的“幸福圆桌会”社区协商机制,获得了群众广泛认可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各地可参考学习借鉴(见附件2)。

三、聚焦民生改善,明确协商重点。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事务和民生问题,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协商范畴及重点,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等。其中,城区社区可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居民关系调处等方面开展协商,农村社区可重点围绕乡村治理中村民关切的问题,如集体资产分配、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破除、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居民融入、矛盾纠纷调处等,扎实开展议事协商,通过社区协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规范推进协商,提升协商成效。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各村(社区)广开渠道,“自下而上”确定协商议题,提升协商成效。可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微信等各类渠道广泛收集民情、体现民意、反映民心,调动居民参与。要灵活运用协商形式,采取民主恳谈、专家咨询、书面征询、走访约谈、决策听证等形式开展议事协商,根据不同内容和需求探索楼栋、小区、社区、区域等分层议事、分级响应制度,促进科学决策。要坚持效果导向,建立协商项目工作台帐,实行跟踪问效,对需上级协调解决的公共事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协调解决。通过推动“自下而上”民主协商与“自上而下”问题解决有益互补,提高协商议事质量,破解社区治理困境,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五、加强指导督促,抓好协商落实。县民政局将把各乡镇、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协商工作的情况作为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业务指导,整合分散的社区治理资源,有效推动社区协商有效落实,积极营造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每个村(社区)开展一次以上民主协商活动,要求参加人员有事主、有关部门、牵头单位、专家及村居民代表,不得以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例会等代替民主协商活动;建立议事协商台账,包括会议通知、参加人员名单、会议签到情况、会议记录、现场照片、协商成果公示、成果落实情况等。

各地开展社区协商的情况,每两个月向县民政局报送一次统计表(见附件1),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11018日,每次报送的数据为累计数。同时,各地要结合“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创建工作,及时挖掘、总结、宣传、推广本地区创新机制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典型经验做法,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在20211210日前报送至少1个优秀协商典型案例。

联系方式: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廖学森,57925515792551swg@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县城乡社区协商案例统计表

      2.南昌市西湖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幸福圆桌会”服

        机制着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实施方案

                              石城县民政局          

                            2021831

附件1

2021年全县城乡社区协商案例统计表

         乡镇                  报送时间:               

乡镇

(城市

社区)

协商案例数

总计

协商类别

协商领域

老旧小区改造

加装电梯

矛盾

纠纷

调处

婚丧等

领域移

风易俗

环境

卫生

整治

易地扶贫搬迁

其他

城市社区

农村社区

合计

说明:1.统计表中相关栏内只填20211月至当月开展协商的具体件数;

2.总计数应等于协商类别之和,也等于协商领域之和。

附件2

  石城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8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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