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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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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由石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编制和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学前路9号401室,邮编342700;电话:0797-5713631,电子信箱:sc_gajbgs@ga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办证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石城县公安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4条,同比比增长19.6%,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此外,我局积极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296条。
    全年,石城县公安局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建议2件,已全部办结,并将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在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依申请工作咨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工作任务,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务;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格贯彻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避免报送错敏信息。不断提高公开标准,确保信息优质、高效、真实、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暂无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同时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4

行政强制

    3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信息公开全面性上以及信息公开质量上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总结经验,谋划后一年工作。在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全县公安工作思路,认真谋划好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责任科队室,力促各相关部门警种严格遵循便民利民惠民原则,立足本部门职责内容,有计划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丰富形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依托“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围绕群众关切热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维度和广度,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取政府各类民生信息的渠道,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城县公安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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