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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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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石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sh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学前路9号,邮编:342700,电话:57136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城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石城县公安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9,与去年相比增长25.2%。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16条、财经类信息1条、年度报告类1条。

2020年,石城县公安局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建议2件,已全部办结,并将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在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石城县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四)平台建设

坚持多元化公开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在用好县公安局政府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2020年,石城县公安局各部门组织召开评议会5次,通过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来评议公安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确保了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4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0

1298

行政强制

27

0

4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44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石城县公安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石城县公安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拓宽公开途径,推进公开工作。借助石城县公安局政府网站、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警营开放日等形式,扩大群众对石城公安工作的参与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公开能力。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教育培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研究,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石城县公安局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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