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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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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sh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学前路9号,邮编:342700,电话:5713631,传真:5712505,电子邮箱:sc_gajbgs@ganzhou.gov.cn)。

一、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方面是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杜隆郁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石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各部门、各警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明确要求,依照县政府要求提出了具体任务,确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多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加强警民互动交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积极开展警情案件回访。2019年,我局以提升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为抓手,积极开展警情案件回访工作,对每一起报警均开展回访。通过回访一方面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了石城公安与群众沟通了解,扩大了群众参与面,成为倾听民意的新渠道、联系群众的新平台,群众反响良好。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19年,我局先后开展“6.26”禁毒宣传、“12.4”宪法宣传日、“110”宣传、盗抢骗防范专题宣传等各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内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活动形式除了传统的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形式外,还有依托文化部门送戏下乡的新方式,受众对象涵盖了不同年龄阶层,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进了群众对石城公安工作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4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0

1210 

行政强制

 27

 0

 4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9

14051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有待完善。

2020年,我局将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公安管理服务等方面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发布重点;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信息公开的公安特色,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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