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正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为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出借资质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
(二)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
(三)通过挂靠、出借资质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率的;
(四)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的;
(五)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的;
(六)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一)网络投诉举报:受理邮箱scrfb@163.com;
(二)来电投诉举报:0797-5793561;
(三)来信投诉举报: 石城县行政中心B220;
也可向县交通、水利、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县公安局:郭 琳 0797-5713631;
县住建局:李小锋 0797-5791657;
县水利局:陈丽敏 0797-5713910;
县交通运输局:陈大鲸 0797-7180513;
县自然资源局:黄嘉沁 0797-7082888;
县城管局:黄 艳 18007978912;
县农业农村局:钟宏鸣 18279130151;
县林业局:李 巍 0797-5711359;
县行政审批局:黄荣斌 0797-5702816;
县国资服务中心:陈旭根 0797-5712037。
三、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
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
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
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二)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
题线索的,我们将对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
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8月1日。
石城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