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423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精神,着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建设方案》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批复同意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国家层面赋予赣州的又一项重大历史使命。石城作为革命老区,更应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作示范、勇争先”,举全县之力建好示范区。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建设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石城比较优势,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探索好具有石城老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完成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把握《建设方案》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高质量打造“两地三区”,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内陆双向开发合作、增进老区人民福祉、红色基因传承先行上作示范,展现赣南革命老区建设的石城担当、石城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石城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产总值向130亿元迈进,在全市排位继续前移,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红色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初步探索形成一批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基本建成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全县综合实力实现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大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独具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旅游强县提档升级,“石泉石美石城”“温泉康养旅游目的地”影响力和知名度显著增强。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石城样板”,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稳固。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石城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
三、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方案》主要举措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作示范
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争取更大支持。加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监测与帮扶,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但未就业的人员实施动态清零,精准落实招工送工、就业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贴、务工交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就业规模。完善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搬迁脱贫户的后续产业发展与务工就业,确保后续扶持可持续。建设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大平台,助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探索建立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强化乡村基础数据采集和应用,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建设“数字乡村治理先行示范区”,打造一批智慧乡村、平安乡村应用示范村。建立农村农机合作社,打造农机共享平台。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农业数字化领域企业先行开展应用试点,打造特色农产品生产、深加工、衍生品制造一体化现代产业链,整合构建网商、电商、微商融合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和品牌推介平台,建设产供销一体化农产品区块链溯源平台,加快农产品营销向数字化、网红化、品牌化转型。〔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科创中心、县工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持续开展传统建筑调查、认证、建档、挂牌工作,并抓好乡村建筑风貌保护与传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发挥部队优势继续支持定点帮扶村发展。继续发挥省军区对口支援横江镇横江村、县人武部定点帮扶木兰乡杨坊村作用,持续在资金项目方面予以大力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乡村振兴局,有关乡镇〕
2.加强乡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县道升三级和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生态文明村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大昌坝应急水源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3.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小松绿色食品产业园、万盛富硒蔬菜产业园、建上“三产融合”示范园等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白莲、脐橙、蔬菜、油茶、麻鸡、富硒食品等特色农林产业,全域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和打响农产品区域品牌。实施石城白莲、赣南脐橙绿色发展品牌提升工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建成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打造设施蔬菜优势主产区,持续建设白莲、脐橙、翻秋花生等产业园或示范基地。加快构建富硒产业链体系,建成重要的富硒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创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
4.完善城镇功能布局
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和功能结构,加快推进城区道路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公共停车设施,统筹缓解行车难和道路拥堵等问题,统筹完善居住、公共设施、对外交通、市政公用、绿地等城市功能,提升县城宜居宜业宜游水平。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共同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振兴发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公司〕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和5G融合应用协同创新,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工信局〕
(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增强科技创新内驱力上作示范
5.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着力建设鸿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动县工业园区创建“双创”示范基地;逐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6.推动特色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品牌运动鞋服等产业集群,争取创建省级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规划建设鞋服产业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大数据中心〕
推动运动鞋服产业高端化、品牌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逐步推进鞋类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
7.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进智慧物流产业园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检验检疫、疫情阻断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
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创新,争取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深化绿色金融改革,争取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展生态温泉康养产业。加快石城温泉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通天寨、八卦脑等创建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有关乡镇〕
(三)打造美丽中国石城样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作示范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争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打造“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赣江源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水土保持中心,有关乡镇〕
扎实推进“林长制”升级版,严格落实“十年禁伐”政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研,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尝试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动重点森林火险区防火道路与监测预警、科技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灭火装备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赣江源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动符合条件的矿区实施独立改造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科创中心、县水土保持中心、县发改委,有关乡镇〕
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与宁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
9.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开展低碳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行动,发挥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重点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市场化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推动工业园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大力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工作,提升灾害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四)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在内陆双向开放合作上作示范
10.激发改革新活力
结合实际开展相关领域试点试验示范,打造新时代改革创新“试验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试点;加大与中央企业合作力度,推动县属国企改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石城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实农村宅基地“四项基础工作”,完善宅基地审批和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使用等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改革办〕
11.拓展开放新空间
紧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深入实施“三请三回”“三企入赣”“三百工程”。充分发挥专业招商小分队作用,常驻重点区域,紧贴重点企业开展招商活动,确保小分队每月外出不少于20天。积极参加省、市级层面主办的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积极参与赣台会、中博会、厦门投洽会等重要展会。围绕县重点产业布局,由县商务局牵头,年内至少举办2场“双招双引”推介会,其中在大湾区至少举办1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加快完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城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具备电商企业孵化、培训等服务功能,实现电商数量、质量双飞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12.深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深化与深圳对口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和运作模式,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拓展与东莞、佛山等其他大湾区城市战略合作,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强磁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争取粤港澳大湾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县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助力赣粤打造科技合作试验区。〔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
争取建立“湾区+老区”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机制,争取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大湾区职业院校与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合作。〔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职业技术学校〕
13.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打通内部节点和外部连接通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铁路办〕
优化县域路网布局,加快G206北段改造工程建设,适时启动G356和新增省道改造。〔责任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有序推进石城通用机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旅发公司〕
扩大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海特燃气公司〕
(五)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在增进老区人民福祉上作示范
14.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推动县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县职业技术学校申报创评普通中专。〔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实施历史文化遗址修复,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推进智慧广电、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公共文化惠民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旅发公司〕
15.提升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争取相关医学院校为县定向培养医疗人才,推动国内一流医院对口帮扶县重点医院,合作共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县级医疗防护救治物资储备库。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动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发改委〕
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帮扶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妇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开展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争取创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六)弘扬革命精神,在传承红色基因上作示范
16.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体系,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石城阻击战纪念园建设。深入实施革命文物遗址保护修复工程,加大对毛泽东故居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乡镇〕
推动符合条件的遗址遗迹申报省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乡镇〕
17.弘扬革命历史文化
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创作相关题材文艺作品,用优秀的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升红色资源数字化保护水平,建设新时代传承红色基因的高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史志研究室,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
争取将石城红色经典、革命故事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
加快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强与长征沿线城市开展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争取开通红色旅游专线,培育红色旅游经典线路,打造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七)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18.争取上级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石城的支持力度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对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对列入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等方面予以统筹支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争取引进和培养省级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及市级D级以上高端人才。新建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科创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推进柔性引进,力争引进博士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科创中心〕
争取省级层面在开展试点示范、安排补助资金以及安排用地计划时,加大对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
充分运用好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争取县有关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纳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市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推进会等会议议题,及时协调解决县提报的重要事项。对接落实好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加快构建人才、产业、项目、创新等相结合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
四、全面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建设方案》各项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二)广泛学习宣传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学习宣传,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准确把握《建设方案》要求,研究吃透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贯彻落实《建设方案》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责任领导要认真谋划部署、积极推动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节点难点问题。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牵头单位(列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责任单位要主动担责、积极跟进,确保所承担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县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调度机制,推动工作事项落地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
《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县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督查考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单位和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对落实重要任务进展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