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机构职能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二)研究各乡镇、部门、单位请示县政府的有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以及县本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十)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并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领导,乡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的通知、协调、衔接等工作。 (十二)负责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区)政府领导来县视察、慰问、考核、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评估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规划、方案及相关意见;负责起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综合性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条件等;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目录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承担生态环境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乡镇、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日常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十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交及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领导相关指示批示。 (十九)负责县政府办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二十)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会议股)。 负责公文的收发运转办理;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公文的编号、套印、校核、盖章定稿及分发工作;负责通讯、文件档案及印鉴管理;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等工作;具体承办县政府及办公室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需经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安排的报批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其它日常事务。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杨静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3520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二)综合股(信息股)。 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按分口原则办理呈办公文,跟踪催办公文办理进度;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县政府及办公室文稿起草工作;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网上信访及来人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上级领导来石城视察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对口联络及服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业务培训及上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上传、更新、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协调;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县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协助管理县域内申请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全县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协助县域内无线电管理频率占用费的征收工作;承办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黄健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3879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三)县政府督查室(调研股)。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组织拟订县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和协调本办有关股(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会议及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负责组织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跟踪调研,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对策和建议;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黄鹤龄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13289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四)金融工作股。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分析研究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金融业发展以及加大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负责全县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初审与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有关政策及协调推动落实;协调防范和处置全县非法集资等涉金融领域突发风险事件,促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张勇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1198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五)外事股。 负责与外国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工作;负责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与交流工作;承担外宾、港澳重要人士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我县的公务接待与交往;统筹安排县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承办县级领导出访相关工作,指导我县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港澳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统筹、指导我县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事礼宾工作;承担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赖章烨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0056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六)行政事务股。 负责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工资、车辆、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会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会议的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余根香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3293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七)县政府总值班室(机要股)。 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值班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备工作;负责密级文件的办理及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 依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71号) 股室负责人:温晓华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5793293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6楼B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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