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决定书
(石)人社监列决字〔2023〕2号
用人公司: 江西代东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MA7B20RW4W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翁代贤 ,身份证号码: ****35198907043217 。
经查,你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拖欠拖欠刘志星、陈丽芳2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工资共计19965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以你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案件移送至石城县公安局。我局于2023年12月23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石人社监列告字〔2023〕3号)。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公司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公司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台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叁份,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填写《送达回证》)、作出机关、存卷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