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字〔2022〕8号
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胡新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石干字〔2022〕16号、20号、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胡新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旻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总督学、二级主任科员;
赖勇斌同志任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明江同志任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忠兴同志任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原任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
刘小聪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原任县供销社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赖合合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小健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原任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赖湖洋同志任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奕霖同志任县司法局横江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起计算;
李方春同志任县司法局赣江源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起计算;
吴浩同志任县司法局木兰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起计算;
刘善泳同志的原任县志办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冬平同志的原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邱发荣同志的原任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免除;
邓扬能同志的原任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付文琳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