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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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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以考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二)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将深入学习党的依法治国理念,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政策文件和涉农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能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将自身工作权利的行使,主动放到法律的框架中,让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落到实处。组织局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严格履行程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点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须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

(四)数字化牵引法治建设。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在“江西省事项管理系统“赣州审批监管一体化平台”认领梳理监管事项。依托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监督检查案件全覆盖根据计划按期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及时发布监管动态信息,互联网+监管覆盖率达100%。

(五)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每办结一起,7个工作日内务必上传至信用信息归集系统。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草案公示、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报送备案等法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政府合同订立、重点工作的法律认证、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八)完善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现有执法人员均取得农业行政执法资格,并及时做好人员变动后的调整更新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科技培训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普及《农业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农民群众法制观念和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同时在政府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发布农业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条文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广大农业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存在不足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全县农业系统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仍需提升和改进:一是法治审核人员专业水平较薄弱。执法监督股缺乏专业人员,现有人员法规政策掌握不全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不够深入。二是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农业执法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偏少等问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法治观念理念不够强。因长期从事农业工作,受传统思维观念束缚,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立不够充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党的依法治国理念,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政策文件和涉农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能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以考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履行程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时,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和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0月份接受了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对接提供考核资料,顺利通过了评估,基本完成了依法治县的相关指标要求。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业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结合现状,进一步厘清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管理股站的监管事项,完善“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了审管联动机制;通过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建立了执法和行业监管的联动协作机制,通过队伍培训、规范执法和监管流程,进一步强化了法制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规定行使职权,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开、公正。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五)履行行政审批部门职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鉴于农药经营许可普遍存在连锁经营、发证对象错位、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对已经向32家分支机构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加强对企业法人(石城县供销企业总公司)的行业监管及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其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责任。同时,严格落实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占比100%、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事项占比100%,检查公示率达到100%,实现了对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

(七)结合本局本行业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通过普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张贴宣传横幅海报以及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媒介农业科技下乡等活动,围绕《农业法》《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渔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辨别假劣农资能力;四是在执法检查中对生产者、经营户开展针对性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做到诚信守法生产经营,避免损害群众利益;

(八)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10月23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黄某鑫诉县农业农村局不履行行政登记职责一案开庭,我局分管负责同志代表县农业农村局出庭,于都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县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体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执法力量改进提升执法手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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