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农业农村局>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量:

尊敬的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序打造我县富硒产业品牌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赣州视察时提出:这里有丰富的富硒土壤资源,一定要打好这个品牌,让富硒农产品在市场上更加畅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富硒产业发展,强化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一)富硒认证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已获富硒认证农产品45个,获证产品包括:白莲、脐橙、大米、水稻、鸡、鸡蛋、鸭、鸭蛋、草鱼、鲫鱼、辣椒、茄子、苦瓜、黄瓜、哈密瓜、黄桃、芦笋、薏仁、香芋等多种产品。

(二)富硒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当前我县共建设有5家富硒示范基地,其中高标准富硒示范基地有2家,分别为石城县雄达白莲有限公司的小松镇迳里白莲富硒生产基地、江西省铭鸿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珠坑乡高玑村富硒脐橙种植基地;富硒示范基地有三家,分别为江西百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屏山富硒蔬菜种植基地、石城县健之源生态家庭农场的丰山乡下坑村富硒脐橙种植基地、江西高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田镇礼地村“石城贡米”富硒种植基地。

(三)富硒产业园建设情况。现已完成石城县富硒产业园建设,建设主体为石城县珠坑乡麒麟山庄富硒产业园,产业园按照“七区四型”(富硒农产品种养区、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区、仓储物流区、科技示范区、富硒科普宣传区、富硒产品展销区、休闲旅游康养区,绿色生态型、科技创新型、数字赋能型、农旅融合型)建设规划,当前已经赣州市富硒产业园专家核查组实地核查验收,等待下一步审核通过。

(四)品牌展销宣传。积极组织涉硒优质企业参加展示展销会,参加“赣南十大名优硒品”评选活动,其中石城县雄达白莲有限公司的“富硒白莲”评为赣南十大“名优硒品”,以及江西高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石城贡米”入围前二十名,目前入围的富硒产品已在赣深高铁、赣州西站、黄金机场、公交站台、城市高炮及主要桥梁投放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富硒品牌宣传活动,预计还将在北京机场、北京公交站台投放富硒品牌宣传,助力我县涉硒企业品牌做大做强。

(五)技术服务工作。为提高我县富硒产品种植生产技术,已推动我县多家农业涉硒企业与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及赣南农科院签订富硒产品生产技术服务合同,提高我县富硒农产品含硒量的稳定性,经得起市场的考验。

二、政策扶持

按照习近平同志:“一定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富硒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响应省市要求,针对富硒产业发展给予相应政策扶持。有效期内的富硒产品认证按照3万元每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由市财政和受益县按5:5比例承担;创建富硒示范基地按照8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市财政和受益县按5:5比例承担;创建高标准富硒示范基地按照30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市财政和受益县按5:5比例承担。在政策、资金的倾斜下,我县积极宣传和鼓励企业发展富硒产品,建设富硒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富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富硒农产品生产“三前环节”(即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环节监测工作,一是指导富硒农产品生产企业投入品用量控制,严格按照投入品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做到不滥用、不超量。二是抓好违禁投入品、农(兽)药残留、薄弱环节的监测抽查。三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生产企业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名录中的产品及所含成分,及使用相关违禁药品所对应的相关法律条文的宣传。

(二)加强与市级沟通。对照市富硒产业发展方向把握明确及市富硒产业相关政策扶持,促使我县富硒产业发展紧跟市级富硒产业发展的步伐。

(三)优质富硒农产品推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农博会、相关展示展销活动,增加我县优质富硒农产品的曝光率、知名度,拓宽销售市场,帮助我县涉硒企业做大做强。

(四)赣深合作。针对近期赣州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事项,积极参与赣州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寻求深圳国企、民间资本合作,共同研发打造一批优质富硒农产品以及深加工产品进入深圳市场,重点打造富硒白莲、石城贡米,在我县探索共建富硒产业发展之路。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52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