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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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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赖柯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红白理事会进行考核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方面提出很好的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对红白理事会进行考核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农业农村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20173月,“两办”下发《石城县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石党办字〔2017〕37号)文件,其中规定: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乡镇统筹解决”,2018年7月,县文明办下发《石城县村(居)红白理事会常态化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资金,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村(居)红白理事会给予适当奖补,奖补资金可根据工作量,对非村两委干部的红白理事会成员适当发放误工补助。第十八条规定: 对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理事会及其成员,由县、乡两级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因此,对于红白理事会工作的考核及经费补助主要由所辖乡镇去推进。

民政局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并努力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多次向省市县各级提出加大对村级红白理事会的支持的工作建议提出每年从财政预算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奖励村级红白理事会建设。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对发挥作用明显的的红白理事会给予一次的资金补助,如2022年对屏山镇亨田村红白理事会奖补3万元、对长溪村红白理事会奖补3万元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力度,对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理事会给予更大的资金支持力度。

最后,对您所提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能继续关注、支持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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