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 | 案由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结案时间 | 处罚种类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石城交罚【2024】007号 | 陈学平(赣BP67V5)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陈学平 | 2024年2月1日 | 2024年2月8日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四章(道路运输管理部分)序号152违法程度一般的规定,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