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和规范司法机关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安局户政(治安)处(支队),赣江新区公安局治安与出入境管理服务支队:
按照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牵头领题的“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现就保障和规范司法机关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机关办案,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参照《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通知》(赣公治字〔2022〕185号)要求执行。
二、司法机关办案,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可在司法机关、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所在地或者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户政窗口申请。
三、查询的户口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相片、户籍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户口登记项目内容。
四、司法机关办案,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人口信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相关办案文书;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五、信息查询结果一般应当场出具,以纸质形式提供(不提供电子文档),加盖查询单位的户口专用章。
六、查询单位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的,应当向查询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查询结果。
七、查询单位应将申请材料以及查询结果,统一造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八、人口信息涉及公民隐私,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依法查询和使用。对违规或编造虚假委托事由查询,泄露人口信息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附件: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人 口 信 息 查 询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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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 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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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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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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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查 询 人 信 息 |
序号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公民身份号码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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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查询事项 |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址 □相片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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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保密承诺 |
人口信息涉及公民隐私,申请查询的工作者应当严格保密,依法查询和使用。此申请表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果存在违规或编造虚假委托事由查询,泄露人口信息行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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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单位 受理意见 |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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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单位 审批意见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