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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城县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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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石城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照省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河湖治理、保护与管理,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获评全国“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2021年获评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全市2020年度年终考核优秀等次等殊荣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用好三股力量,筑牢体系

1.强化领导力量。召开了全县总河湖长会议,对各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职责进行再次明确和调度。县域11个乡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均配备县级河长。2021年,14名县级河长共计巡河59次,145名乡镇河长巡河1812次,130名村级河长巡河6485次,巡河发现问题65个,均已完成整改。各级河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深入开展“清四乱”、河湖水库水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

2.凝聚民间力量。聘请13名民间河长、6名企业河长、动员河小青志愿者300余名,不断充实巡河护河人员队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基层扎根。同时多形式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参与和支持河湖长制工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智慧河长”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巡河护河管理机制

3.用好第三方力量。全年安排200万元资金,指导各乡镇通过公开招标,发包第三方公司日常河道保洁,实现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和物业化管理,完成管理与保洁考核分离,促进河道保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二)实施“四大专项整治”,河湖水质显著提升

1.推进“清河行动”治污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乡镇、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上下游共治、区域协调、部门联动、 水岸同治,着力解决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年内共发现“清河行动”问题共计20个,已均全部完成整改

2.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秉承“日常管理无漏洞,国有资产不流失,采砂程序不混乱”工作思路,探索实施统一经营许可模式。加大日常巡查,查处非法采砂13余起,行政处罚5.9万元,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3.推进河湖水域水葫芦专项整治。为有效应对今年水葫芦暴发突发事件,县政府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水葫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县财政落实水葫芦整治专项资金120余万元,购买专业打捞船3艘,结合人工、挖机等方式,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成功将琴江主河及支流的大面积水葫芦清理到位,并落实常态化水葫芦清理工作,同时督促各级河长将河道水葫芦纳入日常巡河重点巡查内容。

4.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为抓手,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1年联合公安机关完成办理涉水类刑事案件6起,检察院下发水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书7全县51座电站均已完成清理或整治,并顺利通过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抽检。全县主要饮用水源地、县城出境断面、流域内水功能区及乡镇跨界水质均稳定在三类以上,达标率100%

(三)完善五项机制,激发活力

1.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巡查督查力度,确保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得到落实,由县河长办牵头,年内组织生态环境、农业、住建、林业、水利、财政等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对全县河流、水库等重点水域开展了3次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相关责任人,每次督查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全县通报,抄送有关县级河长,并以河长令或督办单方式,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销号

2.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围绕能及时发现影响河湖健康问题,建立集PC端、手机移动APP河湖信息化系统,全县4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重点敏感河段安装水环境监控设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实现了全县河库一张图管理。同时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河督查,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

3.完善巡河督导机制。县河长办出台县级河长巡河督导方案,全县推广河长巡河督导“看听查问改”五字巡河督导要诀,全面掌握河湖保护情况,定期巡河查核影响河湖健康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现场调度问题整改工作进度

4.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出台《石城县乡(镇)村河长巡查员履职尽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不仅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年终绩效考核,而且纳入个人实绩考核、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5.完善表彰激励机制。今年4月,以县政府名义开展了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河长、巡查员、民间企业河长表彰活动,共表彰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67,极大的鼓舞了全县各级河长、巡查员认真履职,全力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障体系方面。由于气候等因素,今年我县出现历史上罕见的水葫芦暴发突发事件,投入人力、财力较大,在应对措施上经验不足,争取整治资金难度大。

二是河长及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方面。极少数乡村河长、巡查员履职还不到位,巡河走形式,问题没有发现,河长公示牌人员调整信息更新不及时。少数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对职责划分存在推诿现象,对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宣传发动方面。社会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参与度有待提高,县级层面向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投稿力度不大、途径不多

三、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建议通过市级层面协调将各县河长办公室设置为常设机构,有专门人员编制,固定经费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正向激励制度。建议市级层面每年开展一次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增强各级河湖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石城县将继续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发挥好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作用,加快实施水系连通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大涉河涉水问题巡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美丽健康河湖,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打牢夯实基础。加强信息与工作联动机制,集中研究、动态监管,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涉水违法行为,确保“三条红线”贯彻落实到位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纵深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工作调度机制,加快完成城区三条小河整治工程、赣江源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河湖长制宣讲团进乡镇、进学校、进机关团体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保护水环境“主人翁”意识,引导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好的做法、好的成效实现共建共享。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基金、全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努力达到还水于民、城水相融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更好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从集中式治理转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河常治转变,努力建成“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幸福河湖。

                          石城县河长办公室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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