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石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石城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陈仪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汇报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全县国有资产存在、管理、使用具体形式及统计汇总要求,截止2023年12月,石城县国有资产价值总计300.16亿元。分县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国有自然资源四个方面编制统计。
(一)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4家县属国有企业(县城投集团公司、县文旅企业、县工交企业、县农林水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持续增长。截止2023年12月,4家县属国企资产总额198.8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0.43亿元、流动资产 146.38亿元、长期投资10.63亿元、无形资产25.27亿元、其他资产6.1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15.12亿元,增长9%;负债99.6亿元(若加上企业重复计算的已列入政府债务的隐性债务13.86亿元,专项债券39.32亿元,则总负债为152.78亿元),其中长期负债44.51亿元、流动负债55.09亿元,同比上年增加3.83亿元,增长4%;所有者权益46.14亿元,其中实收资本20.29亿元、资本公积25.91亿元、盈余公积0.087亿元、未分配利润-0.1452亿元;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50.1%,同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若加上企业重复计算的已列入政府债务的隐性债务、政府债券后,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则为76.8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7日,由石城县财政局出资5000万元入股赣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持股比例1.4451%,再由赣州市融资担保集团全额出资成立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县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资产总额5642.0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1.15万元,减少0.37%;负债总额651.3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65万元,增长0.72%;所有者权益总额4990.7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5.8万元,减少0.5%。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42.6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09万元,增长31.5%。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0.76亿元,负债总额19.06亿元,净资产总额81.7亿元,资产负债率19%。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7.56亿元,占76.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3.19亿元,占23%。按资产构成分,流动资产12.20亿元,占13%,同比增长65%;固定资产18.99亿元,占19%,同比增长19%;在建工程25.79亿元,占26%,同比增长118%;无形资产0.15亿元,占1%,同比增长67%;公共基础设施49.63亿元,占50 %,同比增长1%;政府储备物资0.04亿元;保障性住房3.40亿元,占4%;其他资产0.01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县域土地总面积156739.73公顷(其中湿地80.96公顷、耕地19012.5公顷、种植园用地4447.48公顷、林地117485.8公顷、草地1087.6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62.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21.41公顷、其他农用地1752.15公顷)。国有土地面积17811.88公顷(其中湿地72.61公顷、耕地303.11公顷、种植园用地301.88公顷、林地12090.6公顷、草地74.4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47.9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18.7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06.2公顷、其他用地96.27公顷)。
2.矿产资源。全县砂石粘土类保有量1870.04万立方米,金属矿类保有量1764.31万吨,非金属矿类2111.46万吨。目前已发现钽、铌、钨、锡、钼、铜、铅、锌、锂、锆、铷、稀土、煤、铁、磷、萤石、高岭土、长石、硅石、花岗岩、砚石、火山岩、地热、矿泉水、白云母、电气石等26种矿产。在赣州市范围内属于优势或特色矿产的有地热、萤石、硅石、钽铌、砚石。全县拥有采矿权16个,探矿权7个。
3.水资源。全县地表水资源量148305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2276万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48305万立方米。全县用水总量10771万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9036万立方米,占83.9%;工业用水315万立方米,占2.9%;农村居民生活用水521万立方米、城镇居民用水652万立方米,占10.9%;城镇公共用水197万立方米,占1.8%;生态环境用水50万立方米,占0.5%。目前探明的县管河道可采区砂石资源储量为79.63万立方米,年控制开采量为14.26万立方米。
4.林木资源。全县拥有国有林场三个,分别是石城县东华山公益型林场管理站、石城县罗家公益型林场管理站、石城县金华山林场。经营林地总面积23.7163万亩(其中国有10.01万亩,联营13.7063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15.8683万亩、天保林面积1.8864万亩、商品林面积5.9616万亩。截止2023年12月,森林蓄积量达到142.55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2023年,全县产权交易共186宗,成交67宗,成交额4128.24万元。其中,按程序进县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国有资产107项,成交19项,实现处置收益2476.64万元;采取公开竞价招租等方式处置企业经营性资产79项,成交48项,实现租金等收入1651.61万元。拍卖出让供地27宗,面积 702.53亩,成交价款5.7913亿元;划拨转出让土地2宗,面积502.26平方米,成交价款34.98248万元。国有资产收益均按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1.坚持党建引领促升级。将党建工作作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国企党组织全面覆盖。出台《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指导县财政出资监管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2023年8个一级公司全部完成党建入章,二级三级公司13个完成党建入章。县属国企“党建入章”“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把关、党员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均实现全覆盖,有力推进国有企业党建“一企一品”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清单,确保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2.稳步推进国企转型发展。根据《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及市场化转型工作指引(试行)》“各设区市平台数不得超过3家,各县(市、区)不超过2家,乡镇不得保留融资平台公司,且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要求,对现有8家县属国企进行整合重组,形成“2+7”的国资国企布局。“2”即两家县属一级国企:石城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暂拟名,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石城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集团,暂拟名,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分别负责城市空间、乡村旅游空间开发经营。两大县属一级国企进行分工协作,以防风险过度集中。“7”即七大业务板块:城市建设运营板块、产业投资板块、金融服务板块、园区开发运营板块、交通建设板块、文化旅游板块、乡村振兴板块。结合县情及国有企业现状,按照最有利于新型城镇和秀美乡村建设原则,确定县属国资布局为七大业务板块,并由相应企业承担相关主责主业。同时建立常态化两非两资清理机制,推进企业“瘦身健体”。
3.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按照“低息置换高息、长期置换短期、标准置换非标”的要求,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提升信用等级、扩大直接融资、置换高利率债务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融资能力。2023年各企业利用信贷市场融资,完成融资任务22.14亿元,项目贷利率控制在年化4.7%以内,流贷利率控制在年化6%以内,平均综合融资成本从年化4.98%降低至 4.80%。2023年各企业偿还债务本息14.94亿元,所有债务均按期偿付。
4.规范开展国资监管。一是制定《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管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国资党工委议事规则,建立党工委会、国资经营管理工作会、国资财务监管工作会三种议事形式,通过规范议事范围、完善议事程序,推进党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二是印发《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任职人员人事管理若干规定》,畅通县属国有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任职渠道,稳定企业干部队伍。三是出台《石城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突出考核导向,推进薪酬分配机制建设,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和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将县属国有企业党建考核、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直接挂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坚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方向,成功对接整村担保、政府投资类项目应收账款担保等批量担保工作,并拓展了工程项目履约保函业务,从业务开展之初的收取1.3 %的担保费降至0.7%,其中整村担保保费如未发生代偿退回80%的保费,实际融资担保费率仅为0.16%,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末累计担保业务1575笔,担保金额2.15亿元,获得保费收入115.8万元,其中:涉农担保 1564户,担保金额1.61亿元;对中小微企业担保9户,担保金额 0.4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严格资产配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增量审核与存量管理挂钩,从严控制新增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共完成政府采购112宗,预算金额为24013.31万元,中标金额为22889.82万元,节约率4.67%;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3年审批国有资产处置(含出租、报废、拍卖)事项107个,缴入国库2476.64万元。
2.推进资产高效利用。一是落实《关于加快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整合注入县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类归置、扩充规模的原则,排查国有各类资产资源,梳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店铺28个、闲置土地2宗、闲置房屋(车库)17处、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1个,分别采取评估作价注资和国有资产挂牌出让方式注入城投集团,增加优质资产注资1亿余元,为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国有资本,增加企业运营活力发挥了明显的效益。二是按属地、就近管理原则协调划转部分办公用房,避免国有资产漏管闲置,同时有效缓解了有关乡(镇)办公、住宿用房紧张问题。
3.做好资产清查、管理和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月报、年报编制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二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三是下发《关于推进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工作的通知》,截至2023年底,全县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转固资金达25亿余元,转固成效显著。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一是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稳步推进1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24平方公里。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年底,累计编制村庄规划49个,其中5个已完成报批,36个完成专家评审,剩余8个已形成初步成果。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全县共划定28.52万亩的一般耕地和25.311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三是强化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2023年完成5个城市批次(国有土地)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济广高速)报批,报批总面积42.512公顷,保障了济广高速石城北出口连接线工程、纺织产业园、206国道、沔坊硅产业园、长征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四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全年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3起,涉及罚款金额1497.25万余元。
2.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一是落实勘查与储量管理。完成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和“三合一”方案报告编制和评审。二是做好矿产开发利用。严格实行矿业权出让招拍挂制度,采矿权出让收益3905万元。三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集中整治。完成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任务,投入治理资金260万元,完成持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15.06公顷。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8.18公顷。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对县域2家(省级)绿色矿山开展全面核查,并顺利通过核查。
3.水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河长体系,全面落实河流分级分段负责制,对河道管护存在问题进行集体整改。二是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用水审批制度。全县74户取水户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其中工业用水户 5 户,小水电站39座,农村供水工程11户,服务业用水户3户,农业灌区用水户6处,公共供水用水户8处,水产养殖水户1户,其他电力生产用水户1户,征缴水资源费共104.56 万元。三是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全县饮水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每月进行1次动态监测,全面了解131个行政村安全饮水情况,对督查出的问题点对点的反馈到相关乡(镇)及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并督促责任乡镇及运行管护责任主体立行立改,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四是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4个小区授予“市节水型小区”称号,4所学校授予“市节水型学校”称号,1所医院授予“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4.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一是县、乡、镇、村林长组织体系健全。全县设立各级林长780人,设立林长公示牌143块,明确各级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域,做到林长信息公开全覆盖。2023年签发总林长令2期,各级林长均按要求完成了巡林次数,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持续做好“林长+检察长”文章,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二是林政资源管理有效。2023年国家下发我县森林图斑235个,已全部完成森林图斑核查工作;完成上报并审批长期使用林地项目20起,面积 58.2692 公顷,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提供了林地要素保障;荣获全省林草综合监测先进集体和全省森林防灭火平安县称号。三是油茶产业培育发展加快。完成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4.85万亩、油茶新造林2602亩、改造提升油茶1.5万亩,建设油茶低改提升示范点6个,油茶产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四是常态化联动执法有力。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起,罚款219.36万元,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落实。
四、国有资产管理面临问题和困难
(一)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当前任务还不匹配。盈利性弱、公益性资产占比较高,自我造血功能不足;政府可注入国有企业的资金、资产(资源)非常有限,企业整体实力和基础较薄弱,发展活力不足。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企业整体规模较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待提高;公司业务拓展的深度和广度有限,业务开展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存在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各单位忽视资产月报、年报的重要性,出现延迟上报的现象。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耕地保护压力较大,耕地流出面积较大,补充耕地需求较大,耕地恢复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二是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亟需解决,土地资源需求呈刚性扩张趋势,但受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边界等约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趋紧;三是低效用地、水资源浪费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作示范还须加快步伐,碳达峰碳中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须持续加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绩效化管理。
(一)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在国企党的建设监管上再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用三年时间,以一年“规范”、两年“推进”、三年“提升”着力破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国企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在国企规范管理监管上再加强。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建立县属国有企业监管权责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三是在国企风险管控监管上再加强。建立企业投融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对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实行双重管控。四是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上再加强。落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制定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指标。开展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规范各类用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体系。
(二)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统筹为切入点,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加快财政预算与资产一体化建设,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支付系统、部门决算等数据的共享共用,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二是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强化财会监督,严格制度执行,纠正资产管理领域违规购置、出租、处置资产等行为,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三是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工作,盘活用好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推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
(三)以生态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统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掌握自然资源分布、权属及利用状况,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二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自然资源、农、林、水、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通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三是加快构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牢固树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体系,形成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生态修复规划、矿山治理规划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四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存量资源利用,加大批而未供的土地供应,推进存量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各类低效存量土地资源。
(四)以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主线,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
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理顺体制,创新方式,持续拓展报告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的工作措施,落实好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