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自然资源
(资产)的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10月30日在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致力于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底数,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好我县自然资源,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现就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变化统计结果:
2022年末全县土地面积156739.73公顷(其中:湿地82.56公顷、耕地19013.48公顷、种植园用地4393.94公顷、林地117610.19公顷、草地1071.8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10.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2.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25.95公顷、其他农用地1749.39公顷)。
国有土地面积17821.52公顷(其中:湿地73.98公顷、耕地304.62公顷、种植园用地297.45公顷、林地12101.31公顷、草地78.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33.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28.8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07.68公顷、其他用地95.56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
1.分布情况:我县处于全国19个重要成区带之一的武夷山成矿带中南段西沿,成矿条件良好,大部分矿产分布于东华山周边。目前已发现钽、铌、钨、锡、钼、铜、铅、锌、锂、锆、铷、稀土、煤、铁、磷、萤石、高岭土、长石、硅石、花岗岩、砚石、火山岩、地热、矿泉水、白云母、电气石等26种矿产。我县在赣州市范围内属于优势或特色矿产的有地热、萤石、硅石、钽铌、砚石。
2.储量情况:2023年我县砂石粘土类保有量2081万立方米,金属矿类保有量1764.31万吨,非金属矿类2163.14万吨。
3.矿业权设置情况:截止2023年全县拥有采矿权16个,探矿权7个。
二、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截至目前,我县批而未用消化周期降至2.4年,批而未用土地面积降至4920亩,批而未用率为17.74%;批而未供面积为4314亩,截至目前已消化860亩;闲置土地136亩已全部消化完成。
(二)推动土地矿权交易
1.土地出让情况:2022年至今,我县共组织出让土地47宗,面积1186.45亩,实现成交价款5.7374亿元,收缴交易服务费180.4439万元。
2.矿权出让情况:2022年至今未发现新的矿床,其他矿权还在有效期内,因此,未开展矿权出让程序。
(三)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
1.做好项目用地保障。2022年是用地攻坚破局之年,我局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尽全力保障我县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全年共报批1257亩,重点保障长征文化公园、第三人民医院、济广高速连接线、赣江源酒厂等项目用地。
2.规划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积极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下发并启用。二是积极优化控规编制和调整,顺利完成了东西城片区控规修改调整工作,有力保障了我县新石城中学、闽粤通衢项目、旅游集散中心安置地、红米基地等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村庄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启动了11个乡镇13个村村庄规划、15个“十四五”省定重点村和3个传统保护村村庄规划、4个市级重点村以及1个传统村落保护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力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3.耕地保护持续发力。聘请技术单位开展了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2022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评定等工作。同时完成2022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工作,完成全县旱改水后备资源调查及立项实施,2022年我县旱改水立项面积为521亩;完成了2022年度耕地卫片图斑举证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持续督促各用地主体做好整改工作,目前整改比例达到97%。
(四)搞好生态修复,建设绿色矿山
我局牢固树立“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金山”的理念,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力做好废弃矿山管护治理、矿山开发整治,加大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构建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制度。
秉承“谁开采、谁负责,谁收益、谁治理”的原则,压实矿山开发过程中的治理责任,要求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2022年至今,各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1.25公顷,累计投入资金400万元。完成15个项目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治理面积18.11公顷,剩余13个点正在修复当中。
(五)开展确权登记,保护自然资源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县正在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将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水流、国有林场、湿地、草地等自然资源登记造册,为它们办理不动产权证。经前期摸底调查,我县共有24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单元分别是:珠坑河、秋溪、大琴河、大由河、高田河、沽溪、固厚河、横江、雷雨坪河、炉坑水、木兰河、屏山河、杉柏河、石田河、下迳河、江西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李腊石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通天寨森林公园、西华山森林公园、江西石城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石城县金华山林场、石城县东华山公益型林场、石城县罗家公益型林场。目前,全部24个登记单元调查核实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建库工作,根据工作部署,2023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登记单元公告登簿。
(六)加强执法巡查,护好土矿资源
1.土地执法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动态巡查427次,下发责令停止通知书14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0份,立案查处8件,面积17427.88㎡(26.14182亩),罚款金额4503944.9元,并且图斑全部整改到位。
2.矿产执法规范化。制定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这条执法监察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坚持1.5天一次动态执法巡查,特殊情况及时到场查处,今年以来开展动态巡查182次,下发责令停止通知书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0份,立案查处1件,无证开采瓷土矿石量727吨,拆除面积0㎡,罚款金额32133.4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并予以研究解决。
(一)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难度大
一些招商引资项目流失,导致批回土地无法供应,一些重点项目前期进展顺利,但后期未能落地,形成大量批而未用土地;受疫情及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企业资金压力大,土地供应难度加大,项目建设滞后,加大了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难度。
(二)耕地后备资源缺乏,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特别是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难,我县后备资源匮乏,耕地补充进展缓慢,用地报批进度难推进,而县域城镇化发展需求旺盛,耕地保护压力增大。
四、下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做法
(一)规划先行促发展,合理布局破瓶颈。一是进一步发挥空间规划的总体统筹作用,不断优化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布局和结构,更好地发挥出自然资源的整体价值。二是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有序安排各类自然资源建设利用的时序和节奏,切实保障我县“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用地。
(二)切实保障用地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围绕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经验和模式,对全县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确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措施,持续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二是全力推动批而未用土地消化。积极对接市局上报各类批而未用的报表,及时到批而未用土地现场举证消化,并督促各项目用地单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土地使用效率。
(三)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解决自然资源管理“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数据基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已经启动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招标程序,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主动对接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加快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进度,结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认真摸清全县自然资源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