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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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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部门

权力事项

权力依据

工作职责

与相关部门的

职责边界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指导督促县属国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指导督促县属国企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策精神。推动县属国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文件精神以及有关工作部署。

未及时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各类文件精神。

2

督促县属国企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县属国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

督促县属国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明确专门的机构和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安全生产履责业绩考核。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按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不到位。

3

参与、组织开展县属国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县属国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督促县属国企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县属国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分级、管控。部署督促县属国企做好重要会议和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工作。

未按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不到位。

4

参与县属国企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

对各级安委办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县属国企整改。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安委会对县属国企事故的调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落实责任追究和通报。

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

督促县属国企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督促县属国企建立安全生产运行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组织、指导、检查县属国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安全周”等宣传活动。督促县属国企制定并定期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未督促国企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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