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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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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电子合同(通过系统推送实现);

2、身份证明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免提交);

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信息共享,系统推送实现,可采取电子签名或纸质签名高拍等方式完成信息采集);

4、询问笔录(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信息共享,系统推送实现,可采取电子签名或纸质签名高拍等方式完成信息采集)。

办理程序

(一)申请办理。开发企业在网签系统中办理网签备案时,可以选择代购房人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二)数据推送。开发企业在网签系统中上传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县住建部门确认备案完成后将数据共享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系统推送失败的,及时补推。

(三)登记部门审核。登记系统同步完成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流程。

(四)数据入档。采用无纸化办公,登记办结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电子数据的存档工作,不再收取复印件。

办结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石城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股

办公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u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预约服务

u 监督电话 0797-5712381

   咨询电话  0797-571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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