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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石公建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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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

5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美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客家风情商业街区店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您的建议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郭景山同志高度重视,及时批阅,明确由局党委委员、琴江派出所所长李子华负责,并召开交办会议,明确琴江派出所具体承办

为进一步规范客家风情商业街区店铺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商业街商铺噪音扰民现象,我局坚持多措并举,将宣传、巡查和整治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改善商业街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加大宣传广度。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民调评警入户走访,组织民警深入各街道门店、居民社区通过摆地摊、警民恳谈会等方式发放宣传单,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切实有效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办理建议期间,开展警民恳谈会2次,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同时,积极开展入户集中宣传行动,组织社区民辅警在中午、晚上等商铺营业期间高峰期时段开展入户集中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知晓噪音扰民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近期,我局共组织入户集中宣传行动5次,发放宣传倡议书280余份。

是加大巡查密度江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利用日常街面巡逻时机,加强晚上客流高峰期和商业重要时段客家风情街及周边商铺治安巡逻密度和广度,巡逻途中强化街面治安管控的同时,及时制止、劝导和教育商铺和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扰民的现象。今年以来,发现和劝诫商铺和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24起。同时,对日常工作中收到的12345政府热线110报警投诉噪音扰民问题做到及时开展巡查,对被投诉商铺业主进行第一时间时进行制止、劝导和教育,第一时间消除噪音,还市民于清净。针对长期较难治理不听劝阻的商铺业主,上门联系其家属,通过警属合作,以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是加大整治力度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和琴江派出所实行队所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街段和商铺进行重点巡查;积极联合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管理局及城市社区管委会、桂花社区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城市噪音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巡查城区主要商业街道,对巡查发现的商业噪音和广场舞噪音及时依法制止、劝导、教育,对多次劝导、教育仍不改正的相关人员进行分别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联合整治行动10次,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发现并当场劝戒噪音扰民违法行为20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0余份,签订承诺书30余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整治我县商业街商铺噪音扰民的不良现象,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事业顺利、家庭安康。

  石城县公安局

  202359

石公建字〔2023〕2号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答复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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