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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回复 石公提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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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

1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朱兴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镇人口户籍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您的提案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郭景山同志高度重视,及时批阅,明确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飚负责,并召开交办会议,将《提案》落实到户政科、琴江派出所联合办理。

您要求公安机关加大管理力度,杜绝人户不一致、户籍信息混乱的现象。我局认为,您所提事项很有代表性,人户不一致会给社区管理、疫情防控及实有人口管理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及影响,同时可能引发其他社会治安不稳定问题。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和改善工作。

一、人户分离的现状及成因

随着城市化进城的加快,我县城郊、城中村土地被大量征迁,被征地的村民陆续搬迁至安置小区居住,但户籍仍滞留原址;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学生进城上学,但户口与农村各项经济利益挂钩,大多数群众不愿意将户口迁移,造成户籍地与居住地不统一,人户分离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利益驱动。群众享受社会利益与户口挂钩现象并未改善,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和农村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农村居民在农保、医保、社保等方面都能享受很好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期望值;同时居住证的实行使得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享受的城市待遇差距缩小,城镇户口的吸引力大大减低,农业户口的“含金量”反而不断提升,群众不愿意放弃原有利益,迁移户口。

(二)缺乏约束。根据户口登记相关规定,户口迁移须户主或本人到公安派出所主动办理,公安派出所不能强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而在征迁安置、进城生活学习过程中,缺乏约束措施督促群众将户口迁移至实际居住地。

(三)历史原因。90年代初,购买商品粮户口及农转非盛行,造成许多户口空挂本地,人户不一致。

(四)小产权房户口迁移无法办理。大部分进城务工群众无法承担商品房价格,而选择价格便宜但办理不到产权证的小产权房,双方买卖合同也不正规,往往是双方协议手写的一张凭证,买卖事实及法律效力都有待考证,按现行户口登记管理条例,无法迁移立户。

(五)门楼牌更新滞后。因城镇化进程非常快,新建道路或者新建小区日新月异,而路名编制及门楼牌号更新相对滞后,导致居民无法落户在实际居住地。

二、县公安局解决“人户分离”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对历史遗留“人户分离”问题的清理力度。2014年起,我局每年都在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将清理空挂户、集体户,减少人户分离作为重要任务。同时,及时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社区(村、居)委会,近几年新增了铜锣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琴江镇呈塘新村小区等,以琴江派出所为例,人口管理系统已有居委会13个、村委会28个。

(二)制定措施,出台办法。我局于2018年出台了《石城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并通过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户口迁移的具体政策,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按照应放尽放、全面放开的要求,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2020年,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实行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零门槛”迁移政策。

(三)浓厚宣传氛围,提高人户一致率。综合运用公安办事大厅、社区宣传阵地及公安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结合居民办理户籍业务过程及民警日常开展的入户走访工作,全方位开展宣传;针对拆迁安置居民,主动简化办理手续,切实提升辖区“人户一致”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户籍管理,规范户口登记。将人户分离清理工作列入我局常态化工作,在办理各项户籍业务时,将继续加大对“人户分离”的清理力度,对已被拆除或取消的村组、街巷、门牌,原则上户口“只出不进”;对“人户分离”的人员,积极动员其将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切实做到落户城镇零门槛,引导鼓励群众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以实现人户一致;对于申请迁入本辖区的群众,派出所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均要求群众提供迁入地村居委会的接受证明,以达到使各村居委会及时掌握更新本社区居民具体情况的目的,努力控制人户分离现象的进一步扩大。

(二)精准采集信息,提升管理效能。我局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建立社区民警采集为主、户籍窗口民警采集为辅的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实有人口居住地动态信息。

(三)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主动协调推进。我局将继续争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如协调民政局地名办等相关部门明确街道名称及各路段的划分;房管部门加强对各新建楼盘审批管理,要求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手续到辖区派出所提交门牌号申请,辖区派出所按规定及时编排、安装,尤其是居民自建房门楼牌的编制安装等工作;同时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除居民迁移户口的各种不利因素。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事业顺利、家庭安康。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石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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