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承上启下的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石城县委关于制定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为加快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编制《石城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石城文旅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我县战略性支柱产业,对构建具有石城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实现新的跃升。
1.文化事业发展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落实;文化艺术创作进一步繁荣;促进文化文物保护利用;构建文化交流合作新格局。
2. 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3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现代文化服务业占比大幅提升,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迸发,建设成为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强县。
3. 旅游业发展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优化旅游产业业态,到2025年,全县旅游接待总人数争取达到1000(2020年为863)万人次,年均增长3%;总收入争取达到100(2020年为62.3)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0%;旅游人均消费突破1000元,过夜游客比例超过40%。
三、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含前言,正文5点,附表1个,附图2张。《规划》主要内容是:“十三五”文化和旅游发展情况、“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形势研判、“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点任务、“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保障措施。
四、涉及范围
《规划》所涉及范围为石城县行政辖区。
五、执行标准
《规划》严格执行《赣州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强化规划的衔接和落实。《规划》与《赣州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进行了充分的衔接,《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还衔接了林业、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规划,吸纳了相关规划思想、规划内容,为高质量编制好《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保障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工程落实落地。做好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规划目标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的实施。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石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解读人:石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黎志伟局长
咨询电话:0797-777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