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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横江镇赣闽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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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发改字〔2024131

横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石城县横江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石城县横江镇赣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文〔20247号)根据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横江镇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字202467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1.太雷路AKO段道路改造工程长约880米,路面平均宽9米(前段9米、中间段10米、尾端7米);横烟路BKO段道路改造工程长约582米,路面宽8.5米,横烟路尾端改建长216米路面平均宽8米,含道路标线、标牌、排水设施、行道树、人行道改造、沿线环境整治及提升,提升太雷桥、横烟桥2.便民广场改造提升738平方米;3.太雷桥至原敬老院环境整治约3000平米;4.太雷县旧址青少年教育基地团文化学堂改造、布展等约160平方:5.杆线迁移及通讯线路整治,太雷路用利原有自来水管网增设消防栓设施等

二、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改造环境整治设施迁移其他设计

、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79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760.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11万元,基本预备费3.9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附件。

、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不得新建楼堂馆所及办公楼等,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表:石城县横江镇赣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21日       


附件

石城县横江镇赣闽边际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建筑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工程费用

760.89

760.89

1

道路工程

495.83

495.83

2

节点工程道桥学堂改造

74.78

74.78

3

行道工程

22.64

22.64

4

排水工程线路整治工程

125.45

125.45

5

电器设备工程

42.20

42.20

其他费用

32.11

32.11

1

征地办证费用

2.97

2.97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7.30

7.30

3

工程设计费

14.50

14.50

4

招标代理费

3.36

3.36

5

施工图审查

1.10

1.10

6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88

2.88

基本预备费

3.96

3.96

总概算

760.89

36.07

796.96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建筑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工程费用

760.89

760.89

1

道路工程

495.83

495.83

2

节点工程道桥学堂改造

74.78

74.78

3

行道工程

22.64

22.64

4

排水工程线路整治工程

125.45

125.45

5

电器设备工程

42.20

42.20

其他费用

32.11

32.11

1

征地办证费用

2.97

2.97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7.30

7.30

3

工程设计费

14.50

14.50

4

招标代理费

3.36

3.36

5

施工图审查

1.10

1.10

6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88

2.88

基本预备费

3.96

3.96

总概算

760.89

36.07

7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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