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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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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报来《石城县林业局关于审批石城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202414号)及《石城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评审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生态修复46766平方米,动物栖息地修复15772平方米,强净化型小微湿地80座,河滨岸线与边坡修复2821米,湿地监测与管护体系一套,科普宣教与湿地研学系统一套及基本配套设施。

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1505.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7万元,基本预备费71.68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表)

、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下步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完善各类设计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表:石城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表

石城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小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1289.91

(一)

生态保护修复

804.12

69.63

873.75

1

植被修复

755.85

755.85

2

湿地监测与管护体系

65.16

65.16

3

科普宣教与湿地研学

48.27

48.27

4

其他

4.47

4.47

(二)

园建

254.86

161.30

416.16

1

湿地管护(亲水平台)

3.74

3.74

2

巡护步道

123.25

123.25

3

巡护汀步

82.76

82.76

4

湿地体验设施

84.90

84.90

5

生态公厕

27.99

27.99

6

生态主题座椅

13.65

13.65

7

给排水

20.86

20.86

8

基础照明

23.50

23.50

9

其他配套设施

35.51

35.51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143.7

143.7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0

20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30.19

30.19

3

前期工作咨询费

10

10

4

工程勘察费

9.79

9.79

5

工程设计费

39.07

39.07

6

施工图审查费

3.63

3.63

7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5.21

5.21

8

造价咨询服务费

2.62

2.62

9

工程保险费

3.67

3.67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

7.33

7.33

11

场地准备费及临设费

12.19

12.19

基本预备费

71.68

71.68

总概算

215.38

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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