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琴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石琴文〔2023〕45号)及根据《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通知》(赣市发改投资字〔2022〕213 号)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琴江镇西外片区被拆迁村民安置房建设,原则同意实施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城县琴江镇人民政府,项目代码为:2311-360735-04-01-649501。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位于石城县琴江镇西外村上塘小组茶山岭。项目总用地面积 13899.5平方米。其中项地块土石方开挖边坡与修整道路面积 3896平方米,土石方平整面积10003.5平方米,估算总挖方量 193716.4立方米,其中土层开挖比例2.41%,开挖方量4668.57立方米;极软岩(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开挖比例7.87%,开挖方量 15245.5立方米;软岩(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开挖比例88.65%,开挖方量171730立方米;较硬岩(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开挖比例 1.07%,开挖方量2072.77立方米。总填方量405.7立方米,外运方量193310.7立方米,同步建设场地北、东、南侧护坡防护及东、北侧道路连通工程。
四、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设计、边坡方案设计、道路系统设计等以及原则同意按《石城县西城控规 B 区第 29 部分 01 地块26土石方详细勘察报告》地质结构勘察成果实施土石方开挖工程。
五、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为 77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9万元,基本预备费36.7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六、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七、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表: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石城县琴江镇西城片区控规B区29部分01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或 |
概算投资(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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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安装 |
设备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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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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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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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石方挖、填、运 |
4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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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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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挡土墙与边坡防护 |
16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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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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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恢复工程 |
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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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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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二部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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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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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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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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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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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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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勘察设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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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 |
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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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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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
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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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编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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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
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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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代理、清单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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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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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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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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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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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审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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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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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预备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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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1 |
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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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程总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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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60 |
77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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