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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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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县总工会

报来《石城县总工会关于审批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工文〔2023〕7号)及根据《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通知》(赣市发改投资字〔2022〕213 号)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石城县职工文体活动场所提高石城县职工群众生活品质,原则同意实施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单位为石城县总工会,项目代码为:2311-360735-04-01-205415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8.25平方米,主要开展室内装饰以及配套设备

、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室内设计、消防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消防设计、暖通消防设计。

、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 99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8.26万元,设备28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69万元,基本预备费33.77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附件。

、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下步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完善消防电气暖通设计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表: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23

附件

石城县工人文化宫室内装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小计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466.47

151.79

618.26

1

装修工程

466.47

--

--

466.47

2

安装工程

--

151.79

151.79

设备

188

284

1

分体空调设备

75

75

2

字化设备

113

113

3

办公

96

96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62.69

62.29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9.5

9.5

2

项目前期咨询评审费

1.9

1.9

3

环境影响

1.24

1.24

4

建设工程监理费

15.16

15.16

5

工程设计费

5.56

5.56

6

施工设计

19.75

19.75

7

招标代理清单编制

4.51

4.51

8

施工图审查费

0.74

0.74

9

工程结算审核

1.85

1.85

10

工程保险费

1.24

1.24

11

工程测绘定位费

1.24

1.24

基本预备费

【一+二+三(3~15)】*5%

33.77

33.77

总概算

9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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