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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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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公共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近年来,我县私家车拥有量急速增加,现有的公共停车位早已无法满足停车需求,一时间“停车难”问题开始逐渐影响人们的生活。在现有条件下如何解决“停车难”,规范城区公共停车位问题,俨然成为了城市规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人大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县城管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召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调度会,要求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建议办理措施,跟进办理进度,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按照办理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开展城区公共停车位摸排。截至目前,我县建成区共有停车位29519个,其中单独建设停车场有16个共计1191个停车位、公共建筑配建(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停车位共有4432个、道路泊位共4167个停车位、小区退让红线公共停车位共有2978个、小区(不含退让红线)停车位共有16751个。二是开展二手车经营点摸排。经核查,我县建成区共有11家二手车经营点,据统计共有约95辆二手车长期占用小区和道路公共停车位现象,严重影响小区业主和社会车辆停放。三是充分利用“五城同创”这个机制,由各网格单位每周四开展“废弃车辆”“僵尸车”排查。5月至7月上旬,排查出废弃汽车和僵尸车共18辆,下一步将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

二、落实建议办理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针对校园周边、旅游景点(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商业街区、背街小巷等重点路段、重要场所重点加强管控,对占用停车位经营的、未按规定停车的、非机动车(三轮车、共享电动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利用三角锥(水泥墩)等物品霸占停车位的、跨位停车、“僵尸车”等现象进行清理整顿,避免停车资源浪费,使停车位利用最大化截止7月份,共清理长期霸占停车位停放三轮车13起和三角锥、水泥墩等物品27件套次,会同交警部门清理“僵尸车”3辆。二是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力度。针对二手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城管部门联合交警、市监、交通、城市社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3月10日,联合交警、市监、交通、居委会部门在莲乡大道共同处理了1起二手车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停车位信访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开展了占用停车位修车、洗车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占停车位修车、洗车行为,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告知违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的危害和后果,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恢复车位原貌。四是加大二轮车违停整治力度。4月下旬,城管局开展了二轮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二轮车(含共享电动车)辆乱停乱放、占停车位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共扣押二轮车乱停放198辆,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取得较好效果。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城管局与交警部门建立微信工作群,在日常巡查发现存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放、占停车位经营等问题时用于两个部门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秩序。

(三)建立错时停放制度。针对西城市场早市拥堵,停车紧张,杜绝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和避免出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城管局与城投集团沟通在沿江路(西城市场段)建立错时停车制度,在每日上午5:30分至12:00可停放非机动车辆,其他时段用于停放机动车。不仅缓解西城市场交通拥堵问题,还能避免居民乱停乱放,提升市容秩序。下一步,将在农贸市场和商超等区域根据需要继续推行错时停车制度,优化停车资源,让居民车停有位,有序停放。

(四)推行“错时开放”政策。目前,我县已鼓励29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公共机构1643个内部停车在夜间或节假日向社会开放,让停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城市社区利用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向社区居民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车、文明停车,提高居民遵法守法意识。城投集团利用微信公众号、智慧停车APP弹窗等形式发出“规范停车、方便你我”等文明提示,提升居民自觉参与到文明停车行为中来。

三、下步打算

(一)盘活停车资源。建议由政府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居民小区与开发企业(物业、业委会)开展协商,采取“售、租、临停”方式盘活闲置率高的小区将停车泊位资源全面开放,做到应用尽用,缓解停车压力深挖停车资源,充分利用棚改区、闲置空地、边角地、背街小巷等改造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在施划停车位时应当充分考虑预留公交站台的位置,满足日常公交车停站靠边的需要。

(二)规范车位管理。城市道路路内收费的停车泊位由城投集团负责向交警、城管部门反馈二、三轮车违法占用停车位行为,交警、城管负责查处。未收费停车场(泊位)、私设利用物品占用停车位和私设停车障碍霸占停车位行为由城管、交警部门负责查处。

(三)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建议由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建成区二手车经营点进行搬迁,统一位置经营,形成二手车交易市场。如赣粤汽车城、工业园区等地,离中心城区又近,既能解决商户无人光顾的后顾之忧,又方便顾客前往消费购买,一举两得。二是在现有经营的位置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定所有二手车经营户仅能在公共停车位上停放不超过3辆的样品车,其余二手车辆由经营户自行寻找仓库或场地停放,避免二手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造成“停车难”问题。

(四)加强沟通协调。住建局通过加强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开放地下停车场,会同有关部门引导二手车在地下停车场交易。同时建议在居民二轮车辆停放需求大,又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可将机动车停车位改建为二轮车停放点,缓解停车难问题。

(五)探索管理新模式。城投集团探索研究小区建筑退让红线范围内停车位纳入智慧停车建设和管理范畴,所得收益可与小区共同分享,进一步扩大我县智慧停车建设范围。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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