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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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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


为切实做好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工作,妥善解决产业发展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县域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县政企圆桌会议,是由县领导主持召集、专题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重要议事方式,采取产业链会议、综合性会议等形式组织实施。企业家代表主要围绕本企业、本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政府层面给予协调支持的有关事项进行发言。相关责任单位围绕企业家代表或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予以现场解答回复,持续跟进落实。

二、会议组织

(一)产业链会议由县领导(产业链链长)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个产业链每2个月召开一次。综合性会议每季度由县主要领导召集,相关县领导及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产业链会议邀请本产业内相关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同志参会。综合性会议邀请全县一、二、三产业内10位以上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同志参会。

三、办理机制

(一)问题收集。产业链会议,由召开会议的产业链牵头单位会同县精准帮扶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收集本产业内企业家代表或企业家反映的问题。综合性会议,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根据预备会议通知,收集需县级层面统筹解决的问题,报县主工办汇总。

(二)审核筛选。对企业家代表或企业家反映的问题,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应进行初审和筛选,研究提出问题解决的责任单位,呈送所涉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解决意见,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负责提出上会企业名单及问题清单,呈相关县领导审定。

(三)问题交办。会议议定事项,分别由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下发任务清单,由责任单位限时办结,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汇总办理情况,同时报县主工办备案。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所办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四)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应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所涉企业负责同志,对企业家代表或企业家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并反馈所涉企业;需要一定时限的,应加快推进,其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于每月的30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至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及县主工办。已办结的,由所涉责任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办结情况分别报送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汇总,呈县领导审核销号,销号后报县主工办备案。

(五)定期通报。在每次政企圆桌会议召开时,由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对上一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跟踪问效。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企业不满意的事项或涉及的责任单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予以督办。

(二)督办反馈。县政府督查室根据跟踪问效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落实;督办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反馈。

(三)通报处理。督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全县通报,并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纪检、组织等部门,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涉及驻县单位的,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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