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有色金属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动有色金属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要求,集中两个月时间,采取全覆盖的方式,深入排查全县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年底前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动全县行业竞争力提升。
三、排查范围
全县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含在建项目),除钢铁以外的所有金属冶炼(含火法、湿法等)、深加工及应用等领域。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30日前)。宣传贯彻全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视频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任务,明确目标要求。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采取拉网式逐户过的方式,深入排查辖区内所有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指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详见附件),并于11月30日前向县工信局上报自查情况以及整改方案,并根据县工信局反馈意见,利用1个月时间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省、市工信部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落后产能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户检查,并现场签字确认。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县工信局要联合县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促进有色金属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标准要求。在县发改、工信部门的指导下,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落后产能。要果断采取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落后产能,县工信局要联合县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成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拆除相应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责成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指定专人专班抓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不遗漏、不留死角。整改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推诿拖延、敷衍应付、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问责。
(四)充分利用“曝光台”。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单位和行为,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在排查中发现的落后产能以及落后产能生产线在彻底拆除后,在县工信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县工信局举报电话:0797-5703718。
附件:1.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整改情况表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第(六)、(七)(节选)
附件1:
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整改情况表
(2021年 月)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立项批复单位、时间 |
环评批复单位、时间 |
落后产能生产线 (工艺、设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及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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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第三类淘汰类节选)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60kA以下预焙槽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3.20000吨/年(REO)以下混合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0 吨(RE0) 1年以下的氟碳铈矿稀土矿山开发项目;500吨(RE0)/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24.2000吨 (REO) /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5.1500 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26.原生汞矿开采(2032年8月16日)
(七)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2.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4.日处理能力50吨(不含)以下采选项目
5.整体矿石汞齐化;露天焚烧汞合金或经过加工的汞合金;在居民区焚烧汞合金;在没有首先去除汞的情况下,对添加了汞的沉积物、矿石或尾矿石进行氰化物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