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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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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承担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集群发展。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工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工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一)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工业园区建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指导拟订、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

(十三)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协调推进软件和物联网产业发展。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十五)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指导全县政务网站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应用的培训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测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

(十九)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与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县生态环境局对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行使工业领域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内设机构

县工信局设以下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口和计划生育、大事记、年鉴、县志编撰、议案答复、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依据:《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5号)

股室负责人:滕家荣  职务:负责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5703718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3B

(二)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股)。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跟踪了解宏观政策调控的执行情况,收集反馈工业经济信息,组织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的月报表;负责经济运行调节,协调有关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业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重点扶持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工业考核评比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和重点企业的运输协调;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协调电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冶金、有色、纺织、机械、建材、轻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僵尸企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测分析,提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承担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承担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

依据:《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5号)

股室负责人:赖钦 职务:股长、县工投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5779873760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3B

(三)投资规划股。负责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批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核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开发等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依据:《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5号)

股室负责人:章剑辉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779769108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3B

(四)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负责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认定和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聚集区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负责有关新型墙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建材、冶金、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培育管理战略性新兴产业。

依据:《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5号)

股室负责人:温吉平 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779769108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3B

(五)综合指导股(信息化股)。负责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对全县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扶持重点工业企业的政策措施;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信访和企业减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建立政府与重点工业企业之间的联络沟通和信息服务平台;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的管理工作和全县信息网络、通信管线规划、建设的协调及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执法监督。

依据:《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党办字〔201955号)

股室负责人:傅小林  姜立新职务:股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779791895

办公地址:石城县行政中心3B

   机构办公地址

   石城县行政中心3B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5703718

编:3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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