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

在线访谈解读《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访问量: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县自然资源局华榕主任做客在线访谈,就《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与网友在线交流下面请赖主任跟网友们打个招呼。

【赖华榕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今天非常高兴能参加本次在线访谈,与网友、听众朋友们一起沟通交流,畅谈石城的发展。感谢大家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谢谢赖主任,首先请问一下,制定这个《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背景是什么?

【赖华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精神,要求各制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实施。

按省政府通知要求,我制定形成了《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主持人】好的,我们知道补偿标准的出台往往涉及的面很多,请问《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编制过程是怎么样的

华榕2023年4月起,省政府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县主要作物、苗木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定初稿。

2023年5月,我局起草了《石城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征求意见表)同时将文稿发至各乡(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2024年6月,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将举行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听证会公告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召开石城县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文稿,并对《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2024年10月,《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28日印发《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石府办字〔2024〕48号),并上报省政府备案。

【主持人】那么此次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对被征地群众有哪些帮助呢

【赖华榕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包括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附属建(构)筑物设施补偿标准、果树类补偿标准、青苗及坑塘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等五项内容。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对地上附着物的种类进行了细致划分,包括楼房、铁皮棚附属房(畜篱舍、厕所、烤烟房)、围墙(水泥砖墙、挡土墙)、洗手池、扶手、栏杆、坟墓等。对于每一种地上附着物,根据其材质、规模、建设成本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该补偿标准参照了2023年棚改标准。例如,对于楼房、附属房,根据房屋的结构(框架、砖混、砖木、土木);室外洗手池(瓷、砖砌、浇砼)、室外扶手(不锈钢、铝合金)室外栏杆(木制、水泥),根据水池、扶手、栏杆的材质,制定不同的补偿单价;对于坟墓,根据其建造方式、墓碑材质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不同种类的果树进行了详细分类,如常绿果树脐橙、柚、温柑、金桔)、落叶果树枣、桃、李、柿、梨、板栗)、葡萄、茶叶、茶油、苗圃(落叶苗、常绿苗)等。针对每种类型的青苗,根据其生长阶段、种植密度、产量预期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例如,对于果树,根据其树龄划分为幼树、青年树、衰年树等不同阶段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金额。

对全县蔬菜水稻类统一为青苗(含水稻、蔬菜、大豆、花生等农作物);鱼塘和藕塘统一为坑塘;通过统一分类和补偿标准,简化补偿流程,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此次补偿标准有哪些重要调整

【赖华榕

(一)补偿项目新增和调整

新增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并对房屋种类根据结构区分,上一轮标准未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新增附属建(构)筑物、设施补偿标准,具体项目补偿标准参照2023年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标准设定;另外新增了附属房(畜篱舍、厕所、烤烟房)、社公等项目补偿标准。

(二)补偿标准涨幅

果树类补偿标准与上一轮比较,各地本轮上涨幅度约50%-60%。

青苗及坑塘补偿标准与上一轮比较,青苗本轮上涨幅度为20%,坑塘本轮上涨幅度约12.5%。

【主持人】此次补偿标准的出台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赖华榕一是有利于提高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权益平等,契合实际价值;二是有效减少征地矛盾和纠纷,消除争议源头,构建和谐关系;三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土地流转,推动经济发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事关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推进我县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好的,感谢主任为我们详细解读了这份政策。希望通过这份政策的实施,能够推动县自然资源工作更大的发展,也谢谢各位网民朋友们的参与,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在线访谈解读《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24-10-28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县自然资源局华榕主任做客在线访谈,就《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与网友在线交流下面请赖主任跟网友们打个招呼。

【赖华榕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今天非常高兴能参加本次在线访谈,与网友、听众朋友们一起沟通交流,畅谈石城的发展。感谢大家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谢谢赖主任,首先请问一下,制定这个《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背景是什么?

【赖华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精神,要求各制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实施。

按省政府通知要求,我制定形成了《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主持人】好的,我们知道补偿标准的出台往往涉及的面很多,请问《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编制过程是怎么样的

华榕2023年4月起,省政府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县主要作物、苗木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定初稿。

2023年5月,我局起草了《石城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征求意见表)同时将文稿发至各乡(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2024年6月,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将举行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听证会公告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报告》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召开石城县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文稿,并对《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2024年10月,《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28日印发《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石府办字〔2024〕48号),并上报省政府备案。

【主持人】那么此次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对被征地群众有哪些帮助呢

【赖华榕石城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包括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附属建(构)筑物设施补偿标准、果树类补偿标准、青苗及坑塘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等五项内容。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对地上附着物的种类进行了细致划分,包括楼房、铁皮棚附属房(畜篱舍、厕所、烤烟房)、围墙(水泥砖墙、挡土墙)、洗手池、扶手、栏杆、坟墓等。对于每一种地上附着物,根据其材质、规模、建设成本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补偿标准该补偿标准参照了2023年棚改标准。例如,对于楼房、附属房,根据房屋的结构(框架、砖混、砖木、土木);室外洗手池(瓷、砖砌、浇砼)、室外扶手(不锈钢、铝合金)室外栏杆(木制、水泥),根据水池、扶手、栏杆的材质,制定不同的补偿单价;对于坟墓,根据其建造方式、墓碑材质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不同种类的果树进行了详细分类,如常绿果树脐橙、柚、温柑、金桔)、落叶果树枣、桃、李、柿、梨、板栗)、葡萄、茶叶、茶油、苗圃(落叶苗、常绿苗)等。针对每种类型的青苗,根据其生长阶段、种植密度、产量预期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例如,对于果树,根据其树龄划分为幼树、青年树、衰年树等不同阶段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金额。

对全县蔬菜水稻类统一为青苗(含水稻、蔬菜、大豆、花生等农作物);鱼塘和藕塘统一为坑塘;通过统一分类和补偿标准,简化补偿流程,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此次补偿标准有哪些重要调整

【赖华榕

(一)补偿项目新增和调整

新增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并对房屋种类根据结构区分,上一轮标准未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新增附属建(构)筑物、设施补偿标准,具体项目补偿标准参照2023年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标准设定;另外新增了附属房(畜篱舍、厕所、烤烟房)、社公等项目补偿标准。

(二)补偿标准涨幅

果树类补偿标准与上一轮比较,各地本轮上涨幅度约50%-60%。

青苗及坑塘补偿标准与上一轮比较,青苗本轮上涨幅度为20%,坑塘本轮上涨幅度约12.5%。

【主持人】此次补偿标准的出台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赖华榕一是有利于提高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权益平等,契合实际价值;二是有效减少征地矛盾和纠纷,消除争议源头,构建和谐关系;三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土地流转,推动经济发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事关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推进我县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好的,感谢主任为我们详细解读了这份政策。希望通过这份政策的实施,能够推动县自然资源工作更大的发展,也谢谢各位网民朋友们的参与,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

石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