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依据是什么?
2023年市级下发了《中共赣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办字〔2023〕4号),2024年紧接着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15号)文件,我县依据以上文件,结合县情实际,出台《石城县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大托管”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方面的优势,切实提升粮油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什么叫农业生产“大托管”?
所谓“大托管”主要包括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以及小微项目实施等其他农业托管。采取由村集体统一托管、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可以互换田块、发放承包地电子证照等方式,解决农民“放心托管”的问题;采取推进规模种植、对接生产贷款降低经营成本、保险托底、打通农产品销售通道等方式,解决好服务主体“愿意托管”的问题;采取村集体承揽小额工程、收取中间服务费、强化村干部激励等方式,调动村干部积极性,解决好村集体“主动托管”的问题。
三、为什么要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
为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土地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相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品牌打造等为一体的“大托管”服务框架。
四、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推行“联社+合作社+示范基地+专业大户”的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和“服务主体+乡镇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小农户”的服务模式,具体任务是全县“大托管”试点面积2024年达到5.7万亩,2025年达到11万亩以上,2026年达到 18.3万亩以上。
五、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市场导向,强化资源统筹,突出引导服务,特别强调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支持和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管、收、烘干、加工、销售等托管服务,同时强调资源整合的问题,这有利于形成合力,最高效率推进“托管”服务。
六、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实施步骤是什么?
主要包括十一个操作步骤,分别是组建县级调度中心、遴选“大托管”村、制定“大托管”方案细则、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优选托管服务经营主体、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建立农业生产托管示范基地、组建农机作业服务队、安装定位系统、开展托管社会化服务作业、申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之所以设计以上操作步骤是为基层帮助理清思路,使工作能有序推进,其实是工作要点,在理解上必须灵活处理,而不一定完全按照顺序机械操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合并,或同时推进,最终做好这十一个方面的工作就达成了目标。其中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生产托管合同是关键性步骤,是关系到实施服务和验收整个环节的基础性工作。
七、如何确保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顺利实施?
为保证政策的落实落地,以最大力量最低成本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必须协调全县各部门力量,统筹全县各方面资源,主要提出七大保障措施,分别是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推行全程农业机械化种植,提升粮油烘干加工能力,培育粮食种植规模经营主体,创新“大托管”金融保险产品,搭建“大托管”服务平台,延伸“大托管”服务链条。在以上七大保障中,既突出相关部门的专业特长,又有其他部门的无缝对接配合,形成分工协作,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同时在工作上提出五个“强化”的要求,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强化宣传培训,强化督导调度,做好绩效评价。
解读机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县农业农村局 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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